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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承認潑水之後
標少
2016年6月27日
上一篇講烤鴨, 見到與內文無關的留言, 有兩則通知我有關曾健超今天在七警案的案中案作供時承認是潑液者, 這留言不對題我可以理解, 因為這是讀者通知我一些社會事件的新發展或邀請我評論的一種渠道, 我要向他們致謝, 稍後會對今天曾健超的供詞作簡短評論。另一則留言是一則風化案的報導, 懷疑救世軍導師偷窺, 這留言不明所以, 又沒有提出想討論甚麼, 引用報導外只加了一句: 「真是四眼多鹹濕」,這句話真無聊也白痴, 這種低知能的留言我唯有調侃幾句。可能近來狗黨給我罵得多, 所以走狗要出來狺狺而吠。也罷, 讓有識之士在平淡生話中添個笑話吧。其實這則新聞有得講的只是Peeping Tom is not an offence.

曾健超被盤問他是否潑水者, 杜官先警告他有權對可能使他入罪的問題不回答, 他承認了。當然他已在另一件案被定罪, 今天的承認不會使他再入罪, 只是意味着他似乎不對定罪上訴而只是對判5星期監提出判刑上訴, 若如此, 恐怕他這5星期監只是擇日而坐。這刑期一點也不過重, 還屬偏低呢。現階段只是為了影片能否呈堂的審理, 如果到尾這些影片不能呈堂, 暗角打鑊的控罪就會撤銷, 只剩下在警署中發生的普通襲擊。現階段的盤問只限案中案對題的問題, 從而可知曾健超在暗角被打所涉的警察是那些人他也不知, 人數也不能確定, 沒有影片那控罪也沒有了。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曾健超入獄, 警察復職, 很多人未必會接受得來的結果。如果影片可以呈堂, 曾健超的誠信會被進一步猛烈盤問, 到時會涉及他以前多次接受電台、電視及報章訪問的資料。我印象中他明確在訪問中否認過潑液, 這些資料都會有利辯方對他誠信的攻擊。

審訊不是必然找到真相的, 審訊結果也不一定反映事實經過, 別傻兮兮地幻想, 落差就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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