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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隔空對學者致敬
標少
2016年10月17日
我上一篇的評論岔開了一筆講游蕙禎, 她認為可以用市民講的說話, 源自她先前在論壇用了「扑嘢」這詞引起的爭議, 我覺得既然她認為可以用市民講的說話, 她大可以在立法會講粗口了, 殊不知她今天在立法會宣誓就職, 立即就用粗口來宣誓。不是我有洞察力, 而是她是實至名歸的「雞精」。她被問及此事自圓其說是accent的問題, 小學雞心智就用小學雞的訟辯思維吧。這不是accent而是essence的問題(我借用了「安得老」今天在「扑嘢」議員一文留言的用詞, 也是「雞精」的由來)。她的本質如此, 奈何! 這些野雞式的鬥爭方法, 除了用吵鬧肥皂劇手法來演譯外, 能否正經做點事出來, 只能拭目以待。拭目, 閒閒地要拭幾年, 屁可以放不少, 實事能否幹得出呢? 沒有期望就沒有失望。年輕不一定代表幼稚, 可是, 暫時除了幼稚, 我甚麼也看不到。不談她吧。

頒「售」學位一文(是去年12月寫的了), 我提及中大于宏碩教授(Yu Hung Hsua Julie), 因不滿學院干預評分, 學院把她評核為不合格的學生改為合格畢業, 于教授對此憤懣而提出司法覆核, 她被判令敗訴, 她不服判決而上訴, 據蘋果今天的報導, 她再次敗訴:

指校方侵犯學術判斷 中大副教授敗訴

現已退休的中大商學院市場學系女副教授于宏碩,前年就工商管理碩士必修課市場管理作評分後,有四名學生不滿評分上訴,獲校方接納,分數獲提升,早前更順利畢業。于宏碩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敗訴後上訴,並表示只希望法庭聲明校方侵犯他的學術判斷,但再遭駁回。

上訴庭今頒下裁決理由,指案中只涉及校內上訴機制,並非外間力量干預校內決定,與《基本法》所保障的學術自由無關,況且校內機制亦已處理相關問題。

判辭尚未上載, 暫時不清楚理據, 我對於近年各大學以商業手法來經營大不以為然。客仔就是財路, 客源多就可以爭取更多經費, 到頭來就犧牲了對學生水準的要求。客仔永遠是對的! 在客仔永遠可以畢業的原則下, 教授的話語權有限, 責任就是配合。像于教授傻兮兮自掏腰包提出訴訟, 連敗兩堂, 輸掉多少血汗得來的束脩呢? 不是個個都玩得起, 不是個個肯為了個人原則付出這代價。我以前試圖發電郵給教授表示支持, 可惜打了回頭, 今次再寫一篇, 再次向知識份子的堅毅不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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