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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昨日之怒
標少
2016年10月18日
《昨日之怒》是張系國其中一本小說, 讀書時看的, 經過這麼多年, 已把內容忘得一乾二淨。本篇不是讀書扎記, 昨日真的憤怒, 連晚上炒菜也炒燶了。餘怒未息, 以博文為誌, 談弄權的法官。基於私隱, 暫隱其名, 不想影響有案在身的被告。

今天跟司法界的朋友聊了幾句, 告誡做官要高清。高清? 跟4K resolution的電視一樣? 看官切勿訕笑。高清者, 高傲清廉也。高傲不等如跋扈, 高傲就不會隨波逐流, 不會看上級眉睫, 狐媚上司, 以盼推挽, 尤其是暫委的女官。現在那些人廉恥的標準異於傳統, 甚麼事都幹得出來的。我氣憤的當然不是為這些, 這些事情與我何干, 誰擠眉弄眼, 風情萬種, 見怪不怪。我起火是因為有些大人恃着權位對被告刁難。我的「客仔」都是壞人有限, 真的壞也不找我, 找到我我都置之不理。我這些「客仔」, 初犯居多, 我判斷可獲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的, 幾乎最終全部都獲批, 準確程度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我說機會微的沒有一個成功。我也會告訴這些「客仔」誰會第一堂就獲批, 誰要多上一次, 可謂百分之一百的準確。唯獨有一個喜歡弄權的大人, 會把正路的事另辟蹊徑, 百般刁難, 時常做出玩弄被告的事。我的「客仔」多數只申請押後尋求律政司考慮撤銷控罪, 如果律政司不肯, 這些人只會認罪, 根本不會佔用法庭寶貴的審訊時間, 這大人也要諸多留難, 有時夾硬不准押後, 逼使被告不認罪, 又加大保釋金額, 增加保釋條件。被告根本不是要死撐, 只是想爭取一個沒有案底的自新機會。他們都不爭論自己確實犯了法, 只是利用現存制度容許的方法去爭取。如果是「老同」要避官, 要拖延審訊, 多次申請押後, 法官對他們嚴苛, 甚至有心玩弄, 我都可以理解, 如果對着這些初犯店舖盜竊的被告也用同樣手段來對付, 就太豈有此理。

這種官缺乏「人」性, 沒有作為人的寬恕心, 把每一個被告都看成十惡不赦的大賊。濫用司法制度賦予的權力, 只會打擊司法公信力, 市民還會尊重法官嗎? 人家不用罵你, 你自己就是狗官。做父母官有父母官的風範, 明察秋毫, 公正不阿。官聲是賺回來的, 罵名是自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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