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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怒過天青
標少
2016年10月19日
昨日之怒之後幸好來了點安慰。尖子在百貨公司偷了襪子及內褲, 價值僅超過二百元。這女生很年輕, 她那歲數一般人大學畢業, 她已碩士畢業了, 並獲聘在金融機構工作, 以一個從大陸到香港讀碩士的人來講已經是很出色了。她寫給我是兩星期前的事, 孤身一個人犯了法不知所措, 她寫了一篇英文的電郵, 附上中文的申請撤銷控罪信, 兩文俱佳, 我基本上無需修改。 我安慰她幾句, 叫她全心投入工作, 便沒有時間去憂慮, 除此也沒有其他可以做的了。準備工夫做足, 最終這申請信用不着, 控方第一堂就批准撤銷控罪, 讓她簽保守行為。當然, 從另一角度看有人會講: 讀咁多書咁叻都偷嘢, 唔抵幫, 仲係蝗蟲/支那人添。標少不是人才, 所以特別愛惜人才, 不想把他們浪費掉, 故此可以扶一把就從不吝嗇這綿力。總共也不過是十幾篇電郵, 這人很聰明, 很多東西都不用重複講, 她已明白。犯錯後聽候發落是很大的煎熬, 她曾經講:

"I will do what you said and thank you for the advice. It might sound silly but I believe you. I am grateful for your help and I know you won't accept money so I will donate to charity.

You said that "人總是到了後悔時才懂珍惜,失去時才醒悟擁有的可貴". So true."

我都忘了在那一篇講過這話, 她的反省是改過的過程。昨日她報上佳音, 得償所願, 我也婆媽了幾句, 她就這樣回覆:

「這十多天的確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教訓。中間的心境變化也讓我成長了許多。我從中得到的教訓真的是一生都不會忘記。

感謝先生。未來我會如先生所說用正能量幫助身邊的人,以報答社會。希望有一天可以成為您這樣的人,伸出手來幫助後輩。」

我感到安慰, 經歷過這種煎熬的人會是一個better person, 而且這煎熬也是足夠的教訓, 遠比留下刑事案底的教訓有效。有時我也感到沮喪和迷惑, 究竟是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所以有不少高學歷的人也犯店鋪盜竊, 抑或是現代店鋪的開放經營模式, 使人性黑暗的一面征服了理性, dark side of the human nature prevails? 甚麼才是治本的方法呢?

今天又來了新案, 像接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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