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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Move on
標少
2019年7月22日

昨天在河畔徜徉, 今天再去溜躂, 哀三生三世之戀的流逝。上一代逃難到港, 我是土生土長, 女兒算是在香港成長, 大女兒曾經在香港工作5, 年幾前已轉戰倫敦, 不是為了香港政治, 為的是個人視野, 最近連投資銀行的工也辭掉, 因為不滿上層鬥爭, 時常更換老闆, 使她有點投閒置散的感覺。她不想被內鬥影響, 所以轉了一間規模小的新創公司。小女兒一直在悉尼工作, 從沒有打算回流。我這一家已算連根拔起了。情繫香港, 使人沮喪。失戀之後要懂得move on, 心靈平安, 不作遐想。在河畔碰到二、三十個星期一爬山的朋友, 有些多年沒碰過頭的, 寒喧一番, 幸好只擦身而過的偶遇, 沒時間扯香港的話題就告別了, 善哉。 

沒有戀情也不礙客觀評論。 

香港已步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暴動一浪接一浪, 有心人誓要以暴動來滲和遊行, 不去遊行心癢難耐, 不以衝擊來完結就睡不著了。如果還有人講政府沒回應5大訴求所以繼續上街, 這些人腦子進了水, 他們不是因為政府沒有「回應」而上街, to be precise, 他們是因為政府沒有「答應」5大訴求而上街的。要求不檢控已是天方夜談了, 除了暴行持續在發生外, 若不檢控是否包括元朗昨晚打人的白衣幫? 

有些人見到昨晚元朗打人事件可能覺得心涼, 認為這些人抵打, 認為他們被打可以為警察出一口氣, 認為警察應該等他們打完才去收屍。以上的想法極其危險。不論白衣人是黑社會抑或元朗鄉親父老, 他們的行為跟舉着反修例幡旗的暴民不相伯仲, 也是帶備武器, 以武力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而且也不是第一次, 前一晚在元朗已有小規模的衝突。不論面對那一種暴民, 執法都要一視同仁, 尤其要與支持警察的黑社會割蓆, 當與黑社有密切關係的人在七警案大量捐款給警察, 我立即猛烈批評, 再之前元朗也發生過黑社會挺梁振英事件, 我也寫了批評: 黑社會挺梁事件, 主張嚴打的。不論警察遭到甚麼人仇視, 也不能接受罪犯示好, 否則就難以執法了。 

近期諷刺現象多, 看到大家都麻木了, 泛民的立法會議員跟暴徒沆瀣一氣, 建制的何君堯昨晚在元朗跟白衣人握手言歡, 立法的人跟犯法的人互相勾結, 立法和犯法的人不單沒有壁壘分明, 而變成一家子, 跟你罵警黑合作有甚麼分別? 昨晚元朗暴徒打人事件也有正面意義的, 當生命財產受到威脅, 仇警的人也要找警察, 找不到警察也會埋怨, 否則就要承受違法的代價了。另一方面, 如果昨晚因警力不足而致警察遲緩到場, 也反映近年大量社會運動使警察虛耗資源來處理的惡果。若果昨晚警察刻意放慢手腳, 讓白衣人替他們出氣, 會是嚴重警政的問題, 值得當局嚴肅檢視。 

香港開始變成暴民社會, 這樣發展下去會遍地開片, 打到開花, 動不動就以武力解決問題。 day one強調dissociation, 抱着和平示威的心的人, 別再愚昧, 要懂得與暴力衝擊切割, 否則就跟白衣人不論情由, 見到穿黑衫的人就亂打有甚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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