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法律隨筆
反蒙面法
標少
2019年11月15日
﹙原文發表於2019年10月4日﹚
 
 
反蒙面法將於10月5日零時生效, 立即惹來反反蒙面法的示威、堵路、燃燒雜物等行動, 香港像個隨時都會爆炸的鍋爐, 放一個響屁都可引起爭拗, 都可引起暴亂, 只需一個藉口, 便可死人塌樓。反蒙面法的條文也確實有點過份, 對義士過份貶斥。不是嗎, 蒙着面去打家劫舍那種蒙面是不違反蒙面法的, in that regard, 把義士看成盜賊也不如。難怪會火起, 繼而把火點起。
 
我不禁要提醒心口掛個勇字的市民, 見到蒙面人不要行使101公民拘捕權, 因為蒙面罪並非「可逮捕罪行」(arrestable offence), 違反蒙面法最高判監1年, 可判監超過12個月的罪行才可行使公民拘捕權。有人要對反蒙面法提出緊急司法覆核, 我估計理據有兩個。其一, 行政長官會同政會議運用緊急條例來立法違反基本法, 因為立法權應屬立法會的。其二, 反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因為此法侵犯言論自由。法庭會怎判? 簡單講, 針對蒙面暴徒近期肆虐的種種違法行為, 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是合理的及相稱的, 駁回覆核申請。
 
套用潮語, 標少在未審先判, 無他, 以搏看倌一哂。
 
既然講時代革命, 再借魯迅詩作結:
 
心事浩茫連廣宇, 於無聲處聽驚雷。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