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法律隨筆
疫境看戲
標少
2020年4月22日
中聯辦的出處澄清了, 最不知所謂的無疑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亂七八糟地、多次地講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3個駐港機構, 這講法無一成立。澄清了憲制地位也沒有用, 因為中聯辦顧名思義, 功能是liaison, 很難加諸監察的功能, 監視就可以,  監察就帶有審查的意思。叫得「聯絡辦公室」, 不管是中央政府抑或地方政府設立的, 工作也不應超出聯絡的職能。故此, 要發聲發炮, 只有一辦可以這樣做, 這一辦就是港澳辦。我上一篇也說了, 「港澳辦直屬國務院, 也不是駐港機構, 不是第22條第2款所講的情況, 而港澳辦是具凌駕性的中央核心組織, 不受《基本法》所限」。我不是買共產黨怕而concede, 我只是從權力架構來判斷。不是嗎, 剛看到這一則即時新聞: 港澳辦發三稿 再批郭榮鏗 稱支持警方依法拘黎智英李柱銘。中聯辦自知越權理虧, 所以立即閉嘴, 不再指指點點。我無意加入「干預」論的戰圈, 因為我個子不高, 不知「高度自治」的高度應有多高, 就像老外諺語有云: How long is a piece of string? 都是異曲同工的, 虛幻得沒有邊際的。每逢是天長地方爭論不休的問題, 我都自知shorter than a piece of string, 不會加入戰圈, 也不打太平拳, 像在上一篇回應兔仔的留言, 我會像兒時見到的情景, 在三角碼頭抽着水煙的咕哩(苦力), 吞雲吐霧, 全神貫注看着艇上戲棚的神功戲。別怪我九唔搭八的自由聯想。一下子思緒又飄到兩三年前, 在台北一個像香港廟街的地方, 駐足看了一會兒「歌仔戲」。講到底我只想看戲。

港澳辦支持警方依法拘捕某某, 這聲明本身沒有不妥, 如果港澳辦去年可以發聲明支持拘捕元朗的白衣人就更妙。這次港澳辦再發聲明, 很明顯為了對抗國際輿論及幾個外國律師團體的聲明。不過這次5個外國律師團體的陣容, 不及上一次那12枝國際法律界的大炮: 12國際大炮級律師的聯署, 可惜, 12枝大炮敗得很丟臉。這次拘捕後各被告又不會被失踪, 保證上庭有全力爭拗的權利, 怕乜?

在疫境禁無理出戶命令下, 我買了12罐deck oil來油木欄, 每罐4 L,  已油完7罐, 聞油漆味聞到上腦, 但都算有點成果。



木欄已70多米長, 有些地方油兩遍, 所以變成百幾米, 在疫情下算是最好打發時間的工作。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