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法律隨筆
明益
標少
2020年5月26日

早前長毛遇襲, 被阿伯用利器刺傷, 阿伯當場被捕, 他沒有帶口罩, 也沒試圖逃走, 他說長毛「搞搞震」所以刺他。你知我看到這新聞的即時反應嗎? 阿伯, 有無搞錯, 長毛好人嚟架, 咁多人唔插去插佢, ! 後面那句真的不該講, 也不應這樣想。不要以前長毛抬棺材、在議會搞亂檔使你討厭, 長毛其實是一個年代具代表性的人物, 他有理論基礎, 上庭侃侃而談, 從不採用暴力, 在鏡頭前大聲疾呼, 關了鏡頭和警察友善, 這人是天生搞政治的, 他夠膽闖關上大陸。論搞社運的人, 我佩服他, 雖然他有時有點討厭, 但一點也不使我憎惡。他沒有在肢體上傷害別人, 他衝擊時儘管七情上面, 只是交足戲碼。時代不同了, 所以他被淘汰。

我講長毛, 因為感觸。我上一篇批評共產黨, 共產黨當然無需辯護, 標少廢老一名, 批評也軟弱無力, 殊不知昨天那場抗議, 又演指定動作, 堵路加私了, 強化了訂立國安法的需要。我忍不住回應留言這樣寫:

暴徒收了錢嗎? 我批評共產黨乘機立法不妥當, 暴徒出來配合立法的逼切性, 原本猶豫、不贊成的人, 看到這些暴行再臨, 心中都會想: 啱嘅, 言論自由會橫死街頭, 罵共產黨, 起碼都審過先至知有無罪, 起碼不用在街頭立即被私了, 都係立法好。

死唔死, 技止此乎, 太有為了。怎能怪郭官同情斬人的被告! 我應撤回這篇文。死蠢無法治了

我寫這留言後, 才看到政府說暴動反映立法有必要的聲明, 暴徒after all, 只是暴徒。

我轉話題了, 暴徒已沒有甚麼好講, 真的有智慧, 今天上街應該扮羔羊, 而不是自動獻身做立國安法的臨記, 等坐監喇。

夜已深寒, 不寫了, 悉尼快一點了, 明天才寫「利益」。今天暴徒明益了政府, 潮語有云: 柒事做盡, 問你還割不割蓆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