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千禧大疑案 II
探討香港現存的教育問題(2)
梁海國
2016年7月22日

(原文發表於第7期的《信報月刊》)

 

教育的社會和個人意義(續)

 

強迫教育的目標不僅是要消除文盲和傳授知識,其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培養人與人相處時所需要的價值體系。這是公共教育所應該貫徹的宗旨,但同時亦成為了公共教育對自由思想最大的威脅,因為如果政府絕對地掌握了基本教育的內容,那樣,強迫教育不再是人文意識的培養,反而成為了宣揚政權的工具,只不過是當權者用作灌輸其教條的手段。不但沒有提高人文文化精神(Liberal Humanity),相反地成為了對自由和民主的挑戰。這一點是需要每一個關心教育的人士所緊記的。

 

在教育過程中,科技的訓練主要是提高了受訓者的生產能力。在一個自由的勞動市場上,薪酬的分配是根據各盡所能,各取所值。受過適當科技訓練的人才,自然地可以獲得較優厚的待遇,那麼接受技能訓練的個人,是對自己的投資,當然,他就是要付出成本。例如我們社會訓練了一些醫生,而醫生所收取的費用代表了他的工作能力。在香港,醫生的診症費用相當高昂,他們的收入自然十分可觀。在市場功能下,醫生對社會的貢獻大小,完全落實到他們自己的口袋裏,所獲金錢的多少就是他們對社會貢獻的大小,分毫不差。如此這般,無論律師、工程師和會計師,他們對社會的貢獻亦分別反映於收益上,故此我們是沒有理由去津貼培育這些專業人才,更沒有理由去保護這班人的特權利益。

 

當然上述的推論是會引起一些反對意見,反對者其所持的理由,大致分為兩方面。首先有人認為對專業訓練的津貼可以減少貧富的差距,因為它容許了貧苦家庭的子弟受到技能的傳授,提高了他們將來的收入,而促進了社會中階級的流動性(Class Mobility)。這種想法是十分錯誤的,試看在香港,我們的醫生、律師、工程師和會計師等專業人士,他們大都是來自中、上家庭,對訓練此等人士的津貼,很明顯地是「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如果我們希望用教育政策去拉近貧富的差距,為什麼我們不爽快地將教育津貼直接交到貧苦子弟的手中,讓他們在求知的過程中帶來了對自己的希望。從這個觀點出發,如果香港的大學教育可以令人「平步青雲」,那麼就讀的學生是應該要付起自我投資的代價。故此我們可以接受專上教育學費的提升。為避免扼殺窮學生上進的機會,不致令他們「望門興嘆」,隨學費的增加而增加助學金和貸款是必要的。這類津貼是應該因個別情況而決定,因人而異是相當適當的。

 

兩種津貼教育的方式

 

另一種想法認為科技訓練是一種社會投資,可以增加既定勞力的人力資源(Human Capital)。人力資源的增加代表了平均勞動者的生產力提高,從而可以促進經濟成長。故此認為政府要主辦科技訓練。雖然教育是可以增加人力資源,但政府不一定要從事教育事業,政府的責任只是要鼓勵教育事業的發展。放棄了經營官立學校的做法,把傳統的生產津貼方式(Production Subsidy),改為消費者津貼(Consumers Subsidy)依然可以促進學校的發展,而人力資源亦會隨新教育政策的改善而得以累積。同時消費者式的教育津貼可以增加貧窮子弟的競爭機會,更可以有效地增進人力資源的形式。

 

在上文的討論中,我們曾提出了由於教育可以帶來很大的界外利益,包括文化價值的保存,人力資源的累積等等,從而主張政府有津貼教育的必要,但當問及什麼才是基本教育?政府要津貼教育到什麼程度?社會要花多少資源在教育上才「合理」?對於這些問題,實在沒有一個統一而科學的答案。因為教育過程中人文知識的傳授和科技的訓練皆是相輔相成,並不容易分割;而受教育究竟可以產生多少界外利益更是無法測量。但簡單而言,有關津貼教育的標準要視乎個別社會的能力和資源,和她的文化中對教育的評價。在香港而言,大致上我們的文化是把教育和賺錢多少掛上了牢牢的子,無論學生和父母皆持有此種態度。

 

- 待續 -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