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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制度寬鬆,馬房文化盛行,前法官黃汝榮揭露香港司法黑幕(5)
周萱 
2020年9月17日

演繹法律未與時並進,終審庭裁決得人驚

2004年左右,區域法院開始全部用本地法官,因為越來越多案件用中文審訊。上級法庭有自己的圈子,為了鞏固勢力,他們必須官官相護。目前司法的文化就是不要有太多人上訴,不要給上訴庭做成工作壓力。

黃汝榮舉例,終審庭曾有個案件,被告陳宥羲在網上發放消息,說要像猶太人那樣燒毀中聯辦,被下級法庭裁定有罪。案件到了上訴庭,上訴庭也判被告有罪,再上訴到終審庭,結果判決令人驚訝,法官竟說「網上不是公眾地方」,因而判被告無罪。

按照普通法精神,審判裁決需要與時並進。黃汝榮解釋,普通法要求法官根據社會變化,「貼地」演繹法律條文。如果說網上不是公眾地方,不構成罪行的話,那為甚麼有警員被網上起底,警察部申請禁制令阻止這種行為,而法官又批准發出禁制令?他說:「其實網上世界比公眾地方更大,更廣闊,終審庭不能任由法官愛怎樣說就怎樣說,要市民服氣才行。」對於陳宥羲案,黃汝榮絕對不服!

兒童法庭陋習不改,感化報告沒完沒了

在黃汝榮心目中,另一個司法重災區,是兒童法庭。兒童法庭通常會判被告接受感化,感化官每三個月左右就要寫一份報告給法官。很多個案,感化官說被告已經很乖,感化期間也獲得家人支持,被告更有態度上的改變,建議法官不用再取得更多報告。

可是,兒童庭法官為了避免「太得閒」,要幫其他法官審理案件,於是就在過往的案件中打轉,不斷要求感化官撰寫進度報告,拉長被告感化時間。可是這些所謂進度報告其實都大同小異,很多法官根本連看都不看,只看結論的三四行。

黃汝榮說,這種工作方式表面看起來成績光鮮亮麗,顯示法庭要處理很多工作,其實大部分都沒有需要。黃汝榮看不過眼這些陋習,他在任職司法部時曾以書面向上級法庭反映多次,但情況零改善,無人理會。

張舉能(左)將於明年1月接替馬道立(右)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中新社)
張舉能(左)將於明年1月接替馬道立(右)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中新社) 

四名當值法官鬥卸責,拘捕令無人簽發

做法官要經常簽署拘捕令、手令,有時甚至要在非辦公時間簽署緊急命令。通常有4位當值法官,以防其中一人沒空,仍有其他人支援。黃汝榮說這個制度聽起來很好,但實行起來卻是另一回事,甚至令到很多法官刻意不作為。

他不只一次遇過,當值法官收到警察或廉政公署電話,約時間簽發拘捕令,有法官佯裝聽不到不接電話,或乾脆把電話掛斷。某次黃汝榮當值,聽到警察打電話來要求簽發拘捕令,他答應之後,才知警察原來找過其他三名法官都找不到。由於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因此他又寫報告給上級法庭,建議只用一個法官當值,避免幾個人互相推卸責任。結果卻一樣是不被理會。據他所知,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就有很多次警察找不到法官的情況出現。

八成半法官染黃,判案立場先行

黃汝榮語重深長地說,見到自己曾服務過接近20年的司法機構,爛得這麼嚴重,質素下降得這麼慘烈,目睹司法制度逐漸崩壞,令他非常痛心!

任職法官多年來,黃汝榮發現同事立場85%都是「黃」的,很多時都會因為同情被告的立場,因而釋放被告。他覺得現在的法官完全無公義,無質素,完全被個人立場控制,法官甚至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向被告暗示一個可以釋放的理由,令罪犯有脫罪藉口,這樣的案件多不勝數。

他舉例說,一名因為用腐蝕性液體潑向紀律部隊宿舍的被告,在法庭上認罪,判罰200元。大家都知道違反限聚令都要罰2,000元,這些向紀律部隊挑釁的行為,就簡單判罰200元。怎樣解釋?怎能服眾? 

 

 

 
 
 待續 ~
 
 
(文章來源:  堅料網     /       圖: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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