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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制度寬鬆,馬房文化盛行,前法官黃汝榮揭露香港司法黑幕(6)
周萱 
2020年9月18日

法官赤膊上陣,為被告創作答辯理由

還有一宗案件就更加離譜。黃汝榮說,一名被告在暴動期間被警察拘捕,在他的背囊內搜出一把刀,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告不認罪,審訊時他解釋,藏有攻擊性武器是因為要讓這把刀透一下氣。法官最後判他無罪,原因是被告在激動的情緒下也沒有使用這把刀。其實被告面對的控罪是違反公安條例33條,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就是藏有,在知情的情況下管有這把刀就是犯法,與是否情緒高漲及是否有意圖使用完全是兩回事。

主審法官甚至認為,被告無罪是因為這根本不是一把刀,因為刀鋒是收起來的!黃汝榮無奈地說,既然都講到刀鋒,怎麼不是攻擊性武器?一方面說這不是刀,但有刀鋒;另一方面又說被告沒有打開,種種理由根本都不成立。

更甚者,黃汝榮留意到,現今香港很多法官開始醞釀一種文化,儘管被告人本身或辯護律師沒有答辯理由,法官卻會用他們的創意為被告創造出答辯理由,找個藉口釋放被告,令人啼笑皆非。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處理將軍澳斬人案被告判刑時,在判詞中批評暴力示威者,並同情被告是修例風波的犧牲品,遭司法機構臨陣「換官」。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處理將軍澳斬人案被告判刑時,在判詞中批評暴力示威者,並同情被告是修例風波的犧牲品,遭司法機構臨陣「換官」。
 

司法界反共恐共,國安法在港難執行

港區國安法已在香港實施,黃汝榮悲觀地說,香港有沒有任何一位法官,法律界沒有任何一位律師熟悉國家安全法律。他說:「沒有!一個也沒有!檢控官也沒有!」

他解釋,大學學法律時,國家安全是一個很特別的專門範疇,等於海事法庭,不是每個法律系學生都要學海事法,更遑論國安法。

黃汝榮更指出,大家必須承認香港法律界很多人都反共、恐共,總之認為內地法律就是低級,這個觀念在法律界根深蒂固,包括律政司。律政司整天在自己網頁中宣揚,香港應邀派法官到內地講香港法律,覺得很自豪。但相反,當內地要求香港派法官過去培訓、交流時,香港法官就很抗拒。黃汝榮2002年曾應邀到清華大學交流,但相關交流其實沒有多少香港法官欣賞,私底下都是貶低居多。

黃汝榮批評香港法律界自視過高,總是覺得內地那套不行,其實內地那套很行。國內司法系統有檢察院監察法庭運作;回頭再看香港,一提到「司法監察委員會」,司法部立刻一再重申司法獨立,律政司也不斷重覆司法獨立的立場,就連特首林鄭月娥也這麼說,她甚至極端地提醒大家,千萬不要批評法官。

作為一名問責高官,不了解法庭運作、不了解前線法官面臨的困難、不了解上訴庭法官堅離地,黃汝榮覺得情況讓人失望及無奈。

法官須赴內地受訓,獨立部門審理國安案件

黃汝榮警告,如果港區國安法要依賴律政司執行,要靠現有法庭的法官去審理,這條法例就一定會被架空,法官一定會走法律罅,放走那些觸犯國安法的被告。他強烈建議一定要有獨立部門作出檢控,一定要在香港挑選精英法官,深入進行背景審查,然後到內地接受培訓,加強國家安全概念。除此之外,還要頒發證書以表明,今後有權及有資格審理與國家安全法有關的案件,這證書令他們有榮譽感並尊重自己的位置。

黃汝榮最後認為,國家有一樣本事令人非常佩服,就是不會重複犯同一錯誤兩次,他相信在香港問題上,過去23年中央得到的教訓不會再次重演,所以對港區國安法的實施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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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堅料網     /       圖: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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