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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以處世
刁民論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6年5月26日

(原文發表於201223)

 

春節前的2012112日,我收到一位好朋友的一封郵件,她寫道:主席:轉給你一段看後令我心痛的新聞,一位老師的真心話竟然...... 今天的社會為什麼不能讓人講出真心的說話呢?即使有不認同,為什麼不能理性討論呢?真想聽聽你的意見!”。她電郵中的附件是摘錄自香港明報的一段專訊。它是: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佛山市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論前日引起軒然大波,被網友批評毫無民主意識,身為人大代表不去監督政府,掉轉頭來「教」人民。

 

《廣州日報》報道,方明是佛山市南海區石門中學語文教師,她前日上午在人大分組討論中稱,相對於武力刑罰,更重要的是用文化「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用正面思想引導,將百姓教化成為文明社會的文明人」。她認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

 

此番言論在微博上引起爭議,新浪網友「晚風烏賊」說,「刁民論完全是站在政府代言人角度說話。拜託,弄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是做好人大代表的首要功課。」網友「黃保才」說﹕「此人不合適做教師,否則誤人子弟;更不配當人大代表,說話的腔調無一絲民主意識。」更有網友呼籲「刁民」們取消方明人代資格。

 

網友籲罷免資格

 

方明昨日再在分組討論中澄清自己的言論,說「孔子當年教化百姓有錯嗎?難道傳播一種思想,讓百姓勤勉、向善是壞事嗎?」她說,「教化,把好的東西給他,叫『教』;把他身上壞的東西去掉,叫『化』。」而她所說的「溺愛」,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滿足了,這才叫溺愛,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滿足了,那會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

 

那天我是在手機上看到朋友這個電郵的。我這位朋友是一個性情中人,和她多年的交往,令我對她有著相當的了解。我能從她來郵的語氣中,體會到她對網民們之間不能理性討論問題,感到很不滿意。但是由於當時我並不在家中,也因此不能上網仔細查閱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不過我能感到我的那位好朋友是非常希望能盡快收到我的答覆。為了减輕和幫助她平復她心中的氣憤,我在手機上匆匆地給她寫了一個簡單的回郵。我的意思大致上是,我也不喜歡和不能忍受不讓人講真話的氛圍。但我認為這位人大代表用“刁民”的這個字眼來形容老百姓似乎是有些過份了。

 

在那幾天裡,因為我比較忙,所以沒有時間上網查閱相關的資料,但是我的心中一直想找到這位人大代表發表“刁民論”的理由和場合。我的心中一直想著這件事。好奇心也一直在驅使我早日上網查閱有關資料,並將事件弄過明白。結果我終於在119日抽空上了鳳凰網、土豆網和搜狐網查看了有關新聞。從網上得知方明是廣東省佛山市人大代表、也是一位中學教師。在網上我看了幾段在線視頻和一些文字評論。這些報導大致上都離不開下列的“佛山人大代表語出驚人稱溺爱百姓成刁民”、“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論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佛山人大代表方明口出狂言“溺愛出刁民引熱議”、“佛山人大代表方明的一段話近日成了最新雷人雷語”。我也看到網民撰文批評“人大代表方明高拋刁民論是藐視民眾”。“人大代表石門中學老師方明,你太把自己當成人了”。另外我在網上也同時看到了身陷“溺愛的百姓會成刁民”言論漩渦的方明向媒體作出的公開回應。她在回應中稱,媒體斷章取義誤導輿論。另外她也一一駁斥了網民們對她的批評。她說:“我的本意是希望政府有更多的資源去做提升市民素質的教育。我覺得自己沒有錯。”她並說:“我是一個搞了20多年教育的人,我從我熟悉的領域提出建議沒有錯。一個人行得正就不怕那些異議和言論。”

 

看完這些報導後,我對這位人大代表說出這番話的理由和塲合有了基本的了解。在直覺上,我認為這位人大代表說話的原意並非是想藐視民眾。也正如她所說的,她是希望政府有更多的資源去做提升市民素質的教育。我相信在這個社會上,是沒有人會反對人民代表提出加強公民教育、提升人民人文素質的建議的。但是令我奇怪的是,身為教師和人民代表的她,竟然會用詞如此不當,語言表達能力也如此地低劣。她把原本應該獲取廣大老百姓認同的說話,說成了遭人如此非議和反感的言論,不能不令我驚嘆交加。我認為正像她說的那樣,孔子當年教化百姓的確沒有錯。傳播一種思想,讓百姓勤勉、向善也當然不會是壞事。否則的話,在幾千年後的今天,我們還何必仍然要弘揚孔子思想。也正因為這個理由,我認為身為教師的她,在她教師的崗位上首先要把孔子思想學習透徹。作為教師的她,責任就是把她的學生教導好。並且在教育學生時,教師不能、也不應該用體罰來懲罰不受教的學生。但是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在人大會議上,討論的議題是有關“武力刑罰”。而相信我們稍有知識的人都知道“武力刑罰”並非是為老百姓而設,它的對象只是針對社會上的“不法分子”。方明教師在就這個議題發言時,把設立“武力刑罰”的對象由“不法分子”自然地變成了“老百姓”。當然相信沒有人會認同老百姓等同不法分子的說法。而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下,不法分子中自然地包括了違法亂紀的官和民。至於說“溺愛”這個詞,我認為這位方明代表,更是用錯了地方。依我的淺見“溺愛”,只可能用在長輩對小輩的關係上。這位方明代表在這裡指的是政府、政府官員和老百姓之間的關係。而在現今以民為本的社會中,我們已經不能接受“父母官”和“子民”的關係。相反的,現在提倡的是,老百姓是官員的“衣食父母”而官員也成了老百姓的“公僕”。對於引用“刁民”這個詞時,我覺得我們應特别的注意。我們絕對不能隨便地套用在老百姓的身上。社會是由不同的人組成,我認為人對自己的生活有這樣或那樣的訴求,並不奇怪也實不為過。作為政府官員的,不能因為老百姓對政府政策不理解或者不滿意,而提出的一些可能不合時宜、甚至可能有些不合理的訴求,而隨便把他們標簽為“刁民”。因為“刁民”這個詞是封建社會制度中的產物,在封建社會中聽話的百依百順的老百姓是“順民”,而凡是對官員稍有不從的老百姓就被稱為“刁民”。我雖然相信這位人民代表並非心懷惡意。但“刁民”這個詞,出自身為人民代表和人民教師之口,實在令人咋舌和難以接受。

 

我一直認為教師是人類最神聖的職業之一。身為教育者被稱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身為教師者之言論和行為直接影響我們的下一代。因此作為教師者都必須特別注意自己的言行,更必須不斷地學習、不斷地求進步,不然的話非但誤人子弟,並會對社會造成危害。至於說人民代表,當然應該站在老百姓的立場說話,以維護人民利益為己任。我不懷疑方明老師主觀上是想做個稱職的人民代表。可惜的是她邏輯和概念都混亂,也因此她說的這番話必然會達到“事與願違”的效果。相信也因為這個原因,她的言論一出,就引起社會嘩然,更引起了網民們的攻擊。不過令我更奇怪的是她在事後完全不醒覺自己究竟錯在哪裡。她指責傳媒誤導公眾,並強調說“我是一個搞了20多年教育的人,我從我熟悉的領域提出建議沒有錯”。我對我們的這位“人民教師”面對批評時的態度是如此地“自以為是”感到嘆息和心痛。

 

我一直贊成社會上對不同的言論作理性的討論。我反對網上不理性和帶侮辱性的漫罵。我對這位人民代表的“一個人行得正就不怕那些異議和言論”的觀點也表示贊同。但是我覺得我們也不能完全對反對自己言論的意見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這位方明老師在面對那麼多批評的聲音中,應該保持冷靜,更不能意氣用事。一定要仔細地思考一下她的這一番“溺愛的百姓會成刁民”的言論究竟是否有不妥之處。因為我相信人有自信,本來可能並不是壞事,但過於自信就會漠視別人的意見和見解,就會自以為是、並固步自封。而我們所有的人都是在不斷接受他人不同意見的過程中成長和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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