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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以處世
膽量要大、心思要細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6年6月27日

(原文發表於20111122)

 

我的母親可能是我在這輩子中認識的一位最聰明、好強,反應最快和心思最慎密的人。可惜的是她生長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封建的家庭。因此在她小學畢業後,外祖父不理會她的懇求,就沒讓她再繼續讀書。並且在她虛數18歲時,就讓她嫁給了我的父親。母親一直渴望唸書。她求知心切,所以一直如飢如渴地自學,並不斷讀書練字。因此她不但能寫一手漂亮的字,而且還掌握很多超出僅僅只有小學畢業程度的人能掌握的知識。她不但自己求上進、而且對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在學業上的要求也特別高。每當我們兄弟姐妹放學回家,做作業時,母親都會坐在一旁織毛衣,親自督促我們。母親性格剛強、脾氣比較急躁,對我們的管教也特別嚴格。她在我們做作業時,雖然會不聲不響地坐在一旁,不會過多地干涉我們,但是她不容許我們相互交頭接耳的交談,更不容許我們思想開小差或做白日夢。我的兄弟姐妹們都很“怕”母親,所以個個都特別聽話、受教。我曾在很多篇文章中寫過我幼年和童年的趣事、調皮搗蛋事。由於我生性倔強、不聽話,天生一副吃軟不吃硬、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到我唸中學時,母親不要說早就不敢打我,就算想罵都不敢了。說真的,現在每當回想起童年往事時,才知道母親生我育我之辛苦,也因此時時為自己兒時的反叛和不受教而自責。

 

我的父親和母親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婚的。其實他們俩對這種任人擺佈的盲婚都很不滿意。另外,由於他們俩都是绝頂聰明,而且性格都非常好強,因此感情一直不是太好。加上父親生性風流倜儻,因此在和我母親完婚後不久,就有了外遇。其實在那個時代只要稍有錢財或有能力的男子,擁有三妻四妾都是等閒之事。因此父親纳妾之事,雖然引起母親的極度不滿,也令母親心中非常痛苦、鬱悶。但是在舊時代,一個在財政上不能獨立的女子,除了啞忍外,可說别無它法。也因此母親把她的全部心思都花在她的子女身上,對子女的管教也特別嚴格,她希望子女個個成才,實現她無法實現的理想。不過父母親雖然感情不是太好,但他們之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他們在子女面前從不吵架。所以在外人和子女面前,他們的相處還是比較和睦的。父、母親雙方也絕不會在子女面前透露他們對對方的任何不滿。因為他們怕傷害我們年幼弱小的心靈。其實,我雖然不會從父母親口中聽到他們之間的事情,但是當時因為家中人口眾多。我從很年幼時開始,就在家中工人和司機的竊竊私語中,了解到父親另有家室之事。我也曾偷偷地問過阿香姆媽,但阿香姆媽總是支支吾吾地說小孩別管大人的事。阿香姆媽的態度和母親對這件事避而不談的情況,令我感到事態嚴重,所以我告訴自己必須打醒十二分精神,不能無意中在母親面前露出我早已知此事的真相。我似懂非懂地感到說漏了嘴的話,一定會惹事上身。當然我當時因為年幼、心智不成熟,根本不理解男女之間的感情問題,所以根本不理解母親內心的痛苦,更不會覺得這件事對母親是很不公平。因此每當母親在有意無意中兜着圈子盤問父親行蹤時,我也總是裝聾作啞地答非所問。根本不會告知母親真實情況的。

 

我的母親是一個能幹和心思特別慎密的人。母親的思維很有邏輯,她說的話也很具藝術。很多時本來不是有趣的話題,在她口中說出來往往會引起别人的興趣,也會很有說服力。她一直教導和要求我們要“眼觀四方、耳聽八方”,要注意生活上的細節,和發生在我們周圍的大小事情。也因此我從很年幼時起,就養成了對發生在我周圍的事情,包括非常瑣碎的細緻的小事情,留心觀察的習慣。因為如果我對周圍的情況糊裡糊塗、對母親的提問一問三不知的話,是會遭到母親責備和不滿的。在母親面前,家中無論大人、小孩誰都不敢說謊,因為說謊容易,圓謊難。母親的眼睛好像長在我們的內心,稍不留神就會給母親抓個正著。但是我因為貪玩,我不願靜靜地和弟妹們坐在一起,在母親的監督下做作業。所以我通常在學校兩課之間休息之時匆匆地把作業完成,然後在外面玩到家中將近開晚飯時才回家。回家前我都要想好用什麼理由來搪塞母親的盤問。就算在周日不用去學校上課時,我也會尋找種種藉口,出門玩耍,遠離母親的視線。我想母親對我這些小把戲,心中是清楚得很的,但卻是對我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對付打駡不得的像我這樣的女兒,實在是難為了母親。其實在我的一生中,母親對我的影響是遠遠超出其他的所有的人的。我從童年開始,就養成了膽大、細心和慎思的習慣。另外也可以說我是在和母親鬥智、鬥反應快的情況下長大的。

 

我的經驗告訴我心細的人一般都是比較膽大。因為心思慎密的人,一般都會將發生在周圍的事情盡覽目中,並且常常將別人覺得無關緊要的細節觀察入微。當然我們的眼睛看到的、耳朵聽到的事情,都會很自然地反映在我們的腦海中,也因此會很自然地對這些事情作出相應的反應。另外因為注意細節的人,都是比較清晰了解和掌握所處的環境,所以一般對自己作出的相應行動都有較大的信心。又因為對自己的行動有充分的信心,所以在遇到事情時會比較從容。一個人處事比較從容的話,那麼膽子也就自然地大了。

 

我今年10月底在浙江大學和“文化中國人才計劃”的學生座談時,曾講述了兩件我親身經歷,說明心細、膽大令我們做事時“事半功倍”,而且往往令似乎不可能做成的事情,最終做成功了。

 

第一件事是在我到巴黎後大約一個星期,父親離開巴黎前往歐洲其它國家推銷公司產品,開拓市場。由於父親在離開巴黎前,將他給我帶去加拿大的生活費中的絕大部分,花在為我頂下的一間包傢俱的Studio的頂手費上了。當然父親告訴我等他回港後,會馬上給我寄生活費。但我因袋中所剩無幾,而在巴黎舉目無親,因此心中忐忑不安和安全感盡失。在父親離開後的第一個周末,由於學校還未開學,我又無處可去,無聊中我隨便地在住所附近閒逛。我逛著逛著,偶然地看到中國餐館“玉泉樓”門口的招工紙。我堂而皇之地走了進去求職(詳細情況已在玉泉樓一文詳述)。經過一番交涉,當老闆馬先生答應讓我試工,並給我月薪1500法郎時,我告訴他,他不必每月給我1500法郎,而只要給我1200法郎。其實在作出這一答覆前,我在腦中快速地算了一筆賬,我當然絕對不是想少賺一些錢,不過我覺得我必須試試我的運氣。如果我的如意算盤成功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吃虧的。當然我不要1500法郎而只要1200法郎的回答令馬先生感到萬分驚奇。因為這個世界上是不可能有人嫌老闆給的工資太高的。他很愕然地問我,為什麼我只要1200法郎?我的回答是我每月少收300法郎,但我的條件是他要正式為我申請工作證,讓我名正言順地在法國工作和生活。當然我心中的賬是,如果老闆答應我的要求並為我申請工作證的話,老闆是必須每月向政府另繳我工資的一半,亦即是600法郎作為我的社會保障費用,那麼雖然表面上我會在每月少收300法郎,但老闆的實際付出卻會每月多300法郎,而當時在獲取合法的法國居留證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當然我並沒有向老闆透露我這一想法。我心中只是想,如果我不先說出我願意每月少收300法郎,而是直接要求他多給300法郎的話,老闆一定是不會接受,而且甚至會因為不高興而趕我走。我和他素不相識又無親無故,我不能硬碰這個釘子。所以我決定以退為進。當然他答應最好,不答應的話我還是可以接受每月1500法郎的薪水,而沒有正式工作證。(當時幾乎所有半工半讀的學生都是沒有工作證的黑工)對我來說沒有任何的損失的。其實當時我的直覺告訴我,馬先生是一個溫文的、知書識禮的好人。他年齡比我父親稍長,所以足以做我的父親。因此只要他心中對我願意「吃虧」這一點心中產生一絲同情的話,我就能如願以償了。結果馬先生真的哈哈大笑,並答應了我的要求。他事後告訴我,他從未見過一個女孩如此地自信。他除了同情我外,更多的是欣賞我的大膽和慎思。其實,我這些本領都是從我母親身上學來的。因為每當母親心中想我去做某一件事時,很多時不會“命令”我去做,而是會引導我自己說出我很想去做那一件事。當然這樣的結果是,她高興,而我也特別心甘情願地去努力把事情做好。

 

另一件事是1971年底我獲邀去葡萄牙里斯本『澳門之家』參加一個澳門土生葡人畫家的畫展開幕式。開幕式由當時葡萄牙總理和海外部長剪彩。那次是我第一次去里斯本。當總理和部長離開前,我們由澳門去的人列隊歡送。當總理來到我面前時,總理對我用葡文和他對話很感驚奇,隨即問我是否喜歡葡萄牙?我的答覆是“喜歡但不會常來”。這次總理特別奇怪地問我為什麼?我告訴他,我當時拿的是香港政府發的無國籍身份證明書,去葡國簽證至少要等6個星期,太麻煩。總理問我既然我在澳門居住並工作,又會說葡語為何不申請入葡籍,有了葡籍拿了護照就可隨時去葡國了。總理說完話後,回頭吩咐海外部長儘量在這方面協助我。那天在場的澳門人很多,不過大家都認為總理只是說說罷了,所以誰都沒將他的話當回事。我回澳後,去找我的葡籍好朋友Eliza,請她為我起草寫封信給海外部長。(我從未正式學過葡文,我是聽葡國人說話而學會葡語的,因此寫正式書信,在當時對我來說有極大的困難)我的朋友Eliza聽了我的話,說我瘋了,總理在這種場合說的話,我豈能當真。另外海外部長工作忙得不得了,那能真的為我之事操心。她叫我忘掉這件事。但我告訴她,我認為寫這封信沒有什麼問題,海外部長肯幫忙的話固然好,不肯幫忙的話也不會對我造成任何損失。因為在葡國辦事人事關係至關重要,所以如果我不寫這封信的話,本來看來簡單易辦的事情,也可能會辦不成。對我來說入籍與否並不重要,我永遠也不會是葡萄牙人,但是我拿了葡萄牙護照後,對我去全世界做生意是開了方便之門,所以,既然總理發了話幫我,我就必定不能放過這樣的機會。在我的再三哀求下,Eliza為我起了草。三個星期後,海外部長親筆給我回了信,並安排我去里斯本見民政部長。我的入籍手續在里斯本由民政部長親自為我辦理。按正常手續相信我至少花三年時間也未必能辦妥一切手續,但我卻在不到一年的時間中,拿到了葡萄牙護照。這對我後來去全世界談生意真的節省了很多時間和免除了很多的麻煩。這件事告訴我,當機會來時,我們要大膽地牢牢把它捉住。當然大膽並不等於莽撞,或不需考慮後果和失敗的可能。但在這件事和在玉泉樓找工作之事,對我來說全無風險,成功最好,不成功的話亦不會造成我的任何損失,也不需負任何責任。因此真的是“何樂而不為呢!”

 

我認為人生中機會並不常有。當機會出現時我們是否能捉住它們,主要是看我們面對它們時是如何對待它們的。我的經驗告訴我,我們凡事都要細心觀察和分析。在慎思每一細節、評估風險和成敗可能後,認為成敗對我們都無大礙時,我們就不妨大膽地跨出去爭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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