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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以處世
四仟萬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6年8月26日
 (原文發表於2011年6月6日) 
 

日前在報章上看到一則有關北京師範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博導教授對其研究生如下的留言:當你四十歲時,沒有四仟萬身價(身家),不要來見我,也別說是我的學生。這位教授的這段言論引起了廣大網民的關注,也掀起了網上對它的言論作出了的激烈辯論。有網民贊成這位教授的言論,但更多的網民對這位教授的言論表示不滿。並對其作出嚴厲的批評。這位教授也發表了為他自己辯護的言論。他說:培養學生的財富意識是我工作內容之一,當然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自己富了意味著創造了很多GDP、稅收、就業崗位,社會貢獻大,也幫助了低收入者,並避免了自己、家屬和親戚成為社會負擔、對高學歷者來說,貧窮意味著恥辱和失敗。

 

我在看完這條消息後,腦海裏有些迷糊、也有些茫然,在那一刻我對這位教授的某些觀點似乎是贊同的,但是又好像是不完全贊同的,而且心中更有一種感覺是:教授的這番說話裡總有一些說不清楚的、不太妥當之處。為此我還真的花了一些時間認真地將那位教授的話來回來回的讀了很多次。而每一次當我讀完留言後的第一個反應是,教授的話似乎不能說是完全錯的。因為這位教授所教的是房地產研究,他的工作是培養學生的財富意識,所以他要求學生在四十歲時擁有四仟萬身價也實在不為過。但是教授說沒有四仟萬身價(身家),不要來見我,也別說是我的學生。這句話充分表達了這位教授用來衡量學生的成敗的唯一標準,就是學生是否擁有超過四仟萬身價。而且教授認為學生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是不可以告訴別人是教授的學生。對教授這樣的觀點我有不同看法。因為我認為學生在踏上社會後靠真本事令自己合理合法地致富,並在40歲就擁有4000萬的身價是的確是可賀可喜的。作為老師的,為學生感到高興甚至驕傲,其實也是自然和必然的。但是我不能認同的是,那位教授將學生是否能擁有財富的多與寡,作為衡量學生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在我的心目中,人生追求的目標應該是成大業,辦大事。當然一個人在成大業,辦大事的過程中,因為不斷積累和創造了財富,成了一個富有的人,是完全可能的,而且也是大家可以接受的。並且在現實生活中、在世俗的眼光裏,富有的確是成功的象徵,而貧窮就是失敗的代表。不過我認為世俗是一回事,而教書育才的教授是不應該用狹隘的世俗觀念,去衡量學生的成功或失敗。在我看來,向學生灌輸這樣的思想是錯誤的。因為我認為用這樣的思維去要求和教育年輕人,至少是有誤導年輕人建立正確價值觀和人生觀之嫌的。

 

我想如果教授囑咐學生在踏上社會後努力工作,把成大業,辦大事,當作人生道路上追求的目標,從而達到名利雙收的結果是沒有任何人會反對的。其實正如我上面所指出的,在現實生活中,當學生成了大業、辦了大事後,特別是對那些從商的青年來說,成為一個經濟上富有的人是完全可以令人接受的結果。因為在自由經濟的社會裏,人與人之間的貧富差異本身就是不可能消失的社會現實。我們完全不必為自己比別人富有而沾沾自喜,並產生優越感,但是也沒必要因為自己的貧窮而沮喪自卑。在教授的那段留言中,我最不能認同的是那位教授說的“對高學歷者來說,貧窮意味著恥辱和失敗”。對我來說,富有並不一定代表榮耀和成功,貧窮也絕對不等於恥辱和失敗。世界上有很多在各個領域成功的和飽讀詩書的人,一生都很清貧。其實我認為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裏的人,不是每個人經過努力都能成為一個經濟上富有的人的。我雖不信命運,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有些人生來就是比別人幸運的事實。再說,在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是相對的。那位教授希望學生在40歲時擁有四仟萬,那麼那位學生面對另一個40歲擁有四億、四十億身價的人是否應該覺得羞恥呢!我認為我們在教育青少年時,鼓勵他們努力工作和拼命賺錢的同時,更加必須教導他們追求事業上的成功,並以報效祖國、服務社會、孝敬雙親為己任。因為我覺得在漫長的人生過程中,柴米無憂的富裕生活固然重要,但是根據我個人的經驗,人生在世的成敗標準絕非僅僅是局限于財富的多少。在滿足了物質享受後,也不等於人生會變得燦爛多姿並充滿幸福快樂的。因為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物質生活只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絕對不是全部。我認識有一些精神無寄託的富人,他們可能天天山珍海味,但他們有如行屍走肉,他們活得一點都不快樂,也無幸福可言。有的更是除了誇耀自己的財富和盡情享樂外,是一身銅臭令人厭惡。但相反有些相對在經濟上不富有的人,生活雖然簡單但卻充實,並充滿挑戰和激情,他們過著極其愉快和非常有意義的生活。為此對我來說追求心靈上的充實,是在人生中比純粹地追求財富更不可缺少的。我認為為人師表者正確地引導下一代跨出他們踏入社會的第一步是至關重要的。也因此我們必須慎行慎言,並把正確引導青年建立正面的價值觀當作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並要克盡己能儘量避免將錯誤的東西灌輸給下一代。

      

當然對我來說,擁有財富和在社會上有較高的名譽地位本身,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壞事情。所以我認為只要我們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取得財富和權勢,並讓自己成為一個富有和享有盛譽的人一點也不可恥。況且,如我上面說的那樣,用社會上的世俗眼光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標準,本來就是看這個人是否位高權重或是否富有,所以我們的年輕人努力拼博爭取自己成為一個富有的或是權高位重的人,也實在是無可厚非的。就我本人而論,自從踏上社會跟隨父親從商,在父親的領導下辦工廠、搞企業的那一刻起,就不斷為把企業做強、做大而拼命地工作。因為我知道把企業做強、做大是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裏每個企業得以生存的基礎。我也明白任何一個企業只有在做大做強後,才能在社會上站穩腳並賺到錢的道理。當然我個人的聲譽能力也只有在企業做大做強後,才真正地可獲得社會的認可、我的生活素質也會因此得到改善、而我在社會上的地位也就自然地能提高。基於這個原因,我幾拾年如一日地,一直努力為了辦好企業和追求自己成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的理想而拼博。回顧自己的一生,我來澳門時我所有的財富是我手中拎的那一個小小的箱子。來澳門後在公司任職,月薪葡幣700元(當時的薪金在澳門不能算很低,因為高中畢業生出來工作是月薪200元)。當時我租住的房子每月租金200元,請了一個煮飯打掃衛生的工人月薪是70元,每月付了水電費、 雜費、交通費、飯費後,口袋裏是所剩無幾的。在初來澳門時家中所有傢俱都是從公司的宿舍借用的。當時花錢時必須精打細算,稍有不慎就會出問題。當然我當時心裏期望的是,在公司賺錢後自己能長工資,分紅利。事實證明在過去的幾拾年中,我個人的財富的確是在公司的不斷發展和壯大中不斷地增加了。我心中也越來越明白要致富,必須先成大業、做大事。事業成功了,財富和個人的聲譽自然而然地會跟隨著來。在我看來財富和聲譽都是事業成功所帶來的附帶的但是必然的產品。

      

我對那位教授的意見富有代表能創造更多的GDP、稅收、就業崗位” 的說法也是基本同意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創造更多的GDP、稅收、就業崗位是對社會的貢獻,而要做到以上這幾方面,對富有的人當然相對地容易。但是我不能認同的是,貧窮的人或者是不富有的人就對社會的貢獻小或者甚至不能作貢獻的說法。世界上傑出的政治家、科學家、社會工作者、教育家、文學家等大部分都不富有,相信這位教授本人可能也不見得富有,但是誰又能說他們對社會的貢獻不及富有的人呢?另外,我對那位教授說的對高學歷者來說,貧窮意味著失敗和恥辱更不能認同。對我來說很多高學歷者,做了高官或藝術家,但是仍然是兩袖清風者大有人在。我認為我們最多說一個經過努力工作的,而且仍舊是過著貧窮生活的人,不能算是一個很成功或者說是很不幸的人,但我們絕對不能將貧窮看成是他們的恥辱和失敗。

      

人是否富有,在我看來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富有;而另一方面是物質上的富有。有些人有豐富的知識和學識,有高尚的道德和品格。但是他們不擁有太多的財富,他們的物質生活並不富裕,但他們生活得簡單但很快活,在我看來他們可能不是社會公認的成功人士,但實際上他們才是真正富有的人,因為如果單純地追求財富是沒有一個盡頭的,而且富有和貧窮本身是相對的。通過傳媒報導,我們可以不時地看到社會上一些為爭財富而令夫妻、父子、兄弟反目成仇的事例。每當看到這種報導時,我都會暗自思忖這些人在爭到了財產後,甚至真的成為全世界最富有的人後,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親情和友情的人生,還會有意義嗎?當然我和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樣,希望自己過著不愁柴米的富裕生活,但是我相信過份追求財富只會給人帶來心靈上的空虛。如果一個除了金錢外,什麼都沒有的人,是不可能是一個生活得充實和愉快的。

      

最後,令我納悶和百思不解的是,師範大學是專門培養教師的中國著名高等學府,在這樣的大學裡,又為何要設有房地產研究中心。難道我們著名的師範大學已改變了培養教師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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