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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以處世
權力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7年4月24日

(原文發表於201029)

 

我人生中第一次掌握權力,並第一次知道有權的滋味是,在我還不到13歲那年。

 

解放前夕,我父親攜同我們全家十幾口人,離開上海到了台北,大約在半年後全家人又由台北移居香港。當時父親在香港沒有事業基礎,我們一大家人在香港的生活,遠不如解放前在上海的生活。解放後我的父母在上海仍持有物業和存款。和香港比較上海經濟條件要好得多。因此在1951年母親又將我們全部帶回了上海。我父親就獨自留在香港創業。1954我父親的生意雖然不是做得很大,但基本上在香港已經站穩了脚跟。因此我母親又帶着弟弟妹妹們返回香港居往。當時就留我和一個妹妹在上海交由两個媬姆看管。1954年上海已經沒有私人企業。我父親在解放前的企業,也已全部變成公私合營了。公私合營企業每年會向股東派發股息。因此我們家在上海每年都有很可觀的收入。本來家中的一切錢財由母親負責管理。當母親和弟妹們再次返回香港居住時,母親將在上海所有的錢交給了我管理。當時我們家有超過十萬人民幣的存款。在那時候在中國,一般老百姓的收入都在每月人民幣30元到人民幣60元之間。因此,十萬元人民幣在當時的上海是相當可觀的天文數字。當時我的年齡還不到13歲。

 

我除了管我們自己家的錢外,還為我父親的一個生意合伙人夏先生管錢。這位夏世伯因為生活腐化而被判入獄。夏世伯解放前己有三個太太。因此那三位太太每月憑夏世伯的信來我家向我取生活費。她們經常各自帶着他們的子女來和我吵架爭取多拿些家用。夏世伯的年齡比我父親大很多。他的子女,特別是他的原配夫人的女兒,比我要大好幾歲。我從小天不怕地不怕,所以對付他們倒是没什麽出過什麼大的問題。除了他們外,我還有一個堂姐每月來我家問我拿30元人民幣。這位堂姐自幼喪母,12歲時開始就來我家居住直至她出嫁。由於我父親的大哥也就是我堂姐的父親,比我父親大16歲,因此我堂姐比我母親只年輕了6歲。我堂姐夫本來是上海一個西藥舖的小職員,但他和我堂姐结婚不久後,據說是因為家庭成份是地主,所以被分配到洛陽工作。他們夫妻過着長期分居的生活。1954年初我開始掌管理家中的金錢時,我堂姐獨自和两個年幼的兒子在上海生活。我堂姐夫每月最多寄人民幣20元給他們母子三人。(堂姐夫在洛陽的工資比上海還低)所以母親吩咐我,每個月給堂姐人民幣30元,津貼他們母子三人的生活費。也因為這樣,我的堂姐每月初必定按時來我們家取錢。由於堂姐结婚前住在我家,所以從我有記憶開始,堂姐就經常管着我。我從小不喜歡别人管我,連父母都不服就不用要說堂姐了。因此常常和她頂嘴吵架。不過她比我大十幾歲,在家時我可以不理睬她,但在外出時,我就不得不聽她的。大約在我5歲時的農曆新年前,媽媽叫她帶我和妹妹去燙頭髮。燙完頭髮我想去厠所,但堂姐說走幾步就到家,不准我去。理髮舖和我們家對成年人來說的確很近,但是對一個5嵗的小孩却很遥遠。我在回家的路上沒有忍得住,因此弄髒了褲子。回家挨了母親的責駡,還被哥哥笑話。從那天開始我就特別的不喜歡這位堂姐。1954年終於到我報复的機會,因此每個月的月初,每當堂姐來拿錢時,我就算没事也待在房間遲遲的不下樓,讓她在地下的客廳裡等候。她經常要等候挺長的時間才能拿到錢。也有很多次我讓她等候多時後,才告訴她家中没錢,叫她過一天再來拿。這樣的情况維持了將近一年。堂姐也只能忍耐我這個還不到13歲的小姑娘。有一次堂姐又像過去一樣在樓下等我。那天,我下樓時堂姐没有察覺。我進入客廳中看到堂姐坐在沙發上,一隻手中抱着小兒子,另一隻手摟着大兒子,滿面都是淚水。那一刻我被這情景嚇壞了。我輕輕的退出客廳,我心中充滿了說不出的難受。這種滋味和那個情景令我直到今天都未能忘記。那天晚上我久久沒能入睡,我想了很多。我反覆地問我自己,我為什麼這樣對待這可憐的三母子。我心中為什麼沒有一同情心和善心。當時我正好在看小說“基度山恩仇記”,我覺得自己和小說中的壞人差不多。我告訴自己一定要改過,一定要善待堂姐一家。自此以後,我對堂姐的態度有了轉變。雖然我和她沒有太多的接觸,但是每次我會按時给她錢,並且也不再讓她帶着两個小孩久等了。

 

直到今天當我回想起那件事時,心中總有一些不安和歉疚。其實我當時還年幼無知,那天也是偶然看到堂姐三母子的情况,促動了我憐憫他們的惻隐之心。意識到自己這樣對待他們是不應該的。但隨着年齡的增長,我逐漸的明白了當時我犯了很大的錯誤。雖然那時我的年齡還很小,但我利用了我手中掌握的“權”欺侮了我的堂姐。我也明白了我的刁蠻是多麼的可惡和堂姐的無奈是多麼的可悲。堂姐雖然年長我很多但因為處於弱勢,除了忍受我的無理取閙根本無法反抗。另外,我在成長的過程中,特別是在劉老師教會了我“易位思考”後,真正的覺悟到欺侮和痛恨別人,並不會讓自己的日子過得好一些。當然這件事只不過是我成長過程的一個小小的插曲。但是讓我很慶幸的是通過這件事,我認識到了用手中之“權”欺侮弱者的可恥。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這樣,在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學到做人的道理。

 

自從唸了大學後,我很少再見到堂姐。離開大陸來港澳生活後更是没有什麼機會見到她。她也於去年離開了人世。我一直没有機會的話向她說句“對不起”,不過我想我還是可借我的博客說出我心中對她的歉意,相信我的堂姐也早已原諒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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