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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趣、妙、識
我這沒手沒腳的人生
Sidddney Chen
資料提供者
2017年8月18日

昭和五十一年(一九七六年)四月六日,櫻花盛開,陽光和煦,那是一個雲淡風輕的日子。

 

「哇,哇……」。

 

伴隨著火燒屁股似的哭叫聲,一名嬰兒呱呱落地。是個活潑的男娃兒。一對平凡的夫妻,一次平凡的生產。不尋常的只有一點,這個男孩沒有手腳。這屬於先天性四肢切斷。說得簡單點,就是「天生沒手沒腳」的殘疾。這既非生產時的失誤,也不是當時轟動社會的 thalidomide安眠藥後遺症。到現在依然原因不明。總之我以超級獨特的姿態誕生,令周遭的人大吃一驚。光是出生就能驚天動,我看也只有桃太郎和我有這種本事吧。照理說,生產完後就是感人的「母子相見」的時刻。然而,由於擔心剛生完產的母親受不了這麼大的刺激,院方以「黃疸(皮膚異常發黃的症狀)嚴重」為由,整整一個月都不讓母親跟我見面。不過話說回來,我媽還真是個樂天悠哉的人。只因為黃疸嚴重就一個月都不准母親見自己的小孩,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而且又是還沒見過面的親生寶貝。就某種角度來說,我這個只說句「噢,這樣啊!」毫不起疑的母親,簡直可說是「超人」。

母子相見歡 

 

母子見面的日子終於來臨。前往醫院的途中,我媽才知道黃疸並非不能見兒子的真正原因,她果然陷入情緒上的混亂。結果,大家不敢把我沒手沒腳的事也告訴她,只保留性地透露我身體有一點異常。剩下的,就只好等她看到小孩再自己去了解狀況。

 

醫院方面也做了相當周全的準備。為了怕我媽在震驚之下當場昏倒,還準備了一張空的病床。父親和院方,還有我媽的緊張,都逐漸升高至頂點。沒想到那「見面的一瞬間」卻以意外的形態來臨。「好可愛」-從我媽嘴中說出的這句話,完全超出在場眾人的預期。大家本來還擔心我媽會痛哭失聲,或是手足無措。說不定還會當場昏倒不省人事。結果這些擔心原來是杞人憂天。一整個月都沒能見到自己懷胎十月生下的孩子。對我媽來說,終於見到孩子的喜悅,大概遠超過發現孩子沒有手腳的驚訝吧。

 

這場「母子初見面」的成功,我認為遠比旁人眼中的意義更大。人與人相遇時的第一印象,往往難以磨滅。即使到了日後,這個第一印象也常殘留腦海,更別說這是「母子」的初次見面,它的重要性恐怕無法計量吧。

 

我媽第一次看到我時,她的心情不是「驚訝」「悲傷」,而是「喜悅」。出生一個月後,我終於「誕生」了,就別拿他跟別的孩子比了。

 

我們一家三口的新生活,就在靠近千葉縣的江戶川區,葛西這個地方開始。在這個剛落腳的地方,可說是舉目無親。家有殘障兒童的父母,往往會把小孩關在家裡,甚至不讓人發現有這小孩的存在,但是我爸媽從未這麼做過。他們為了讓鄰居知道有我這個小孩,總是帶著我到處走。現在我的手腳雖有十幾公分,但在當時,就像身體上黏著幾個小馬鈴薯一樣。由於我長得像個玩具熊寶寶,立刻在那一帶廣受歡迎。不過,通常我們讚美小孩總是說「像個洋娃娃似的,好可愛」,倒是很少聽見「像個熊寶寶似的,好可愛」這種說法。

 

我在襁褓期就已展露問題兒童的天性。總之我就是死不肯睡覺。晚上哭得特別厲害,明明白天沒睡什麼午覺,照樣可以哭上一整晚,此外,我喝奶也喝得極少。我喝的量大約只有那個時期嬰兒該喝的一半,再怎麼說都太少了。我爸媽終於擔心起來,還去醫院問過醫生,但是我喝奶的分量依然沒增加。也許是因為已經束手無策了吧,我爸媽也改變了想法。

「這孩子從一生下來就獨樹一格,所以喝奶分量和睡覺時間與眾不同,也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就別拿他跟別的孩子比了。嗯,說得好。就這樣,雖然睡眠時間和喝奶分量少,我依舊健健康康的逐日成長。

 

我在九個月大時,第一次開口說話。之前一直只會咿咿呀呀的我,突然說出「哈爸爸,把爸,爸爸,爸爸」。我說的第一句話不是「媽媽」而是「爸爸」,似乎令我媽有點忿忿不平。不過她還是安慰自己,那只是因為「爸爸」比較容易發音。於是,我爸媽打從心底祝福我成為會說話的人。

 

在我滿四歲的同時,進了世田谷區的聖母幼稚園。這並非專收殘障者的幼稚園,這個幼稚園的教育方針,基本上是儘量尊重孩子的個性。所以從來不會把大家集合起來,叫我們「接著做什麼,然後再做什麼」。每個人都可在規範內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叫我跟大家做同樣的事,我一定會有某些部分做不到,所以這個幼稚園的做法非常適合我。

 

我也立刻交到了朋友。替我帶來朋友的,是其實不存在的「手腳」。首先,孩子們的注意力立刻被「電動輪椅」這輛奇怪的機器吸引。再仔細一看,坐在怪機器上的傢伙居然沒手沒腳!大家似乎都覺得很不可思議。一看到我,就像螞蟻似的全都圍過來。一邊觸摸我的手腳,一邊像連珠砲般問我:「為什麼,為什麼?」這時我就會解釋給他們聽:「我在媽媽的肚子裡就生病了,所以我的手腳沒有長好。」然後,孩子們也就接受這個解釋,從此跟我成為一同玩耍的好朋友。

 

多虧了虛榮心 

 

靠著比人短的手腳和輪椅,我的朋友不比任何人少。自然而然地,我在朋友之中總是處於中心地位。同時,獨生子特有的「任性」,也在這時開始逐漸展現。校園裡,大家正在玩捉迷藏。我雖然坐著電動輪椅,還是追不上大家跑步的速度,對我來說捉迷藏是最不好玩的遊戲之一。於是我就坐著輪椅闖過去,大喊一聲「要去沙堆玩的人跟我來」。奇妙的事情發生了,原本玩捉迷藏玩得正開心的小孩,紛紛跟在我的輪椅後面,朝著沙堆走去。

 

然而,即使到了沙堆,沒手的我還是無法自己去玩沙子。於是我就開始發號施令叫他們蓋城堡。如果有人說他想挖隧道,那他就完了。「我不是說了今天要蓋城堡嗎?如果你不願意,那你自己去旁邊玩。」小小年紀就伶牙俐齒的我,不管說什麼大家似乎都不敢頂撞。

 

這個時期似乎令我爸媽相當頭疼,不過這個問題,最後卻因為某種契機而解決。等到我升上幼稚園大班以後,雖不能說完全沒有,至少過去的任性已經銷聲匿跡了。遊藝會時,我們班表演的節目是「轉圈圈幼稚園」。其中有一個角色叫做「吉吉」。演的是一個修汽車的工人。其實這個角色看起來並不討厭,可是幼稚園小孩很單純,只因為「吉吉」這個名字聽起來像個老頭子,所以誰都不肯演。

 

這時,自告奮勇舉起手的,是跟我最要好的新吾。他那句「那我來演好了」,聽起來簡直帥呆了。跟新吾比起來,我到現在還記得自己當時有多窩囊。為了不輸給新吾,我自願擔任大家第二排斥的旁白。

 

旁白只有聲音的演出,也就是擔任幕後工作。結果我的旁白大受好評。那些媽媽們甚至鼓勵我「將來去當主播」!我本來就愛出風頭,總是處於中心地位,對我來說,做夢也沒想過旁白居然也能受人肯定。雖然我還是個孩子,卻已模糊地初次體會到,世上的事物包含表裡,需要大家合作才能成立。這件事讓我這個向來只考慮自己的幼稚園小孩,「稍微」長大了一點。 從此,我領悟到大家一起玩耍的快樂,和班上每個同學都處得很好。到了快畢業的時候,甚至天天跑到同學家玩。

 

就這樣,多虧我天生的虛榮心,解決了我幼稚園時期的一大問題。然而,還有比這個更麻煩的問題在等著我。

 

手的功用

 

一年級上國語課時,課本上有一章是學習「手的功用」。正如字面所示,「手」該用在什麼時候,用於什麼目的,主要就是學習這些。如果班上有個沒手的學生,這個單元實在令老師傷腦筋。課本快要進行到這一章時,連別班的老師都在擔心「高木老師打算怎麼教呢」。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高木老師說:「雖不敢說毫無疑慮,但我從未想過要跳過這一章不教。」他的理由是:「每天和乙武接觸的過程中,漸漸失去那種自己在教四肢不全兒童的感覺。我開始可以把他當作『三十八名學生中的一人』。」此外,他又說:「如果班上的同學和我自己,把乙武視為殘障者,恐怕會對這一章有排斥吧!

 

這個單元的最後,老師用「用手做的事」這個題目,叫大家寫出「今天用手做了什麼」。大家寫的都是「刷牙」「寫字」之類的,而我寫的是「爬上椅子」。

 

照理說,椅子是用來「坐」的,不是用來「爬」的。而且這個動作也用不到手。可是我為了坐上椅子,非得用爬的不可。而且爬上去時,必須用短短的手壓住椅子,所以我才會寫出「用手爬椅子」。

 

沒有任何人用這件事取笑我。「乙武坐椅子的時候,的確有用到手」,大家都理所當然的接受這個答案。老師或許也是早知會這樣,才決定要教這個單元。

 

殘障者回顧校園生活時,多數人會回答「最痛苦的就是下課時間」。如果是普通的小孩,除非是特愛唸書的書呆子,否則都會說最喜歡下課時間。然而殘障者正好相反。原因是這樣的。

 

上課時只要乖乖坐著,四、五十分鐘一晃眼就結束了。可是下課時,眼看著同學玩得那麼開心,自己卻不能加入,會感到分外孤獨。同時,一心只盼望下課時間趕快結束。

 

可是如果問我是否跟他們一樣,最討厭下課時間,我的答案卻非如此。不但不討厭,我跟其他小孩一樣,最期盼的就是下課時間。寫到這裡,讀者或許會懷疑,這孩子在期盼什麼呢?他能玩什麼呢。

 

然而,我的遊戲內容卻是棒球、足球、躲避球等等,和普通小學生喜歡玩的遊戲沒兩樣。

 

乙武規則

 

「喂,你這種身體,到底要怎麼玩棒球和足球?」聽起來似乎越發不可思議了。當然,玩這些遊戲時,我無法和大家做出一樣的動作。但是也不用因此就放棄這些遊戲。只要有「特別規則」讓我也能參加就行了。這被稱為「乙武規則」,是班上同學替我想出來的。

 

其中我尤其愛打棒球。當投手把球丟過來,我把球棒夾在腋下,迴轉身體,這就算是我在揮棒,這時候,就該「乙武規則」登場了。輪到我打擊時,我的隊友站在打擊區的另一邊。當我打到球的那一瞬間,同學就充當代跑者,朝一壘衝出去。

 

還有這樣的規則:投手投出的球被打個正著。這是漂亮的一擊,球迅速的飛往內野後方,對我來說,是一記超級安打。

 

「乙武好厲害。剛才這一球簡直可列入全壘打級。」

 

「就是啊。對了!也替乙武決定一個全壘打的位置吧!」

 

「好主意,就這麼辦。」

 

「大家要打到越過外野才算是全壘打,乙武只要打到越過內野就算是全壘打。」

 

玩別的遊戲時,大家也替我想出各種規則。足球只要射門入網就可以得一分。這是人人皆知,理所當然的規定。

 

「那乙武只要射門入網,就可以一口氣得三分。」

 

這個規則就此成立。三分對足球來說是了不起的得分。同學把球盤到對方的球門前展開攻擊。正當守門員撲身向前時,隊友就把球傳給早已等在門前的我。我只要把球踢進無人看守的球門內即可。

 

大家並不是因為覺得「這個人是殘障者很可憐,所以我們陪他一起玩吧」,才想出這樣的規則。身為班上的一分子,打架既是理所當然,一起玩當然也是應該的。而我自己,也視為「理所當然」的坦然接受。

 

學妹給我的情書

 

在我當上學生會幹部,開始變成校中名人的三年級那個四月,發生了一件「奇事」。 我記得那一堂是美術課。

 

「乙武,這是一年級的女生叫我交給你的。」後面的男生戳戳我。

 

「什麼東西?」

 

「我可不知道。」

 

他忽然曖昧地笑了,難道會是那個。我連忙從他手上搶過那個信封,小心地打開,免得被老師發現,裡面是一筆清麗流暢的好字,不像一般國中女生慣用的稚氣寫法: 

 

「你好,第一次寫信給你,我想學長大概不認識我,不過,我卻認識學長。每天早上,你都會站在校門口,和學生會的學長們,一起對大家說早安。每次聽到學長那句「早安」,讓我一大早就能有清爽的好心情,決定「今天也要好好加油」。不過,最近我有點沮喪。因為我要練聯合田徑(中學聯合田徑賽的簡稱,召集世田谷區各國中擅長體育的學生,所舉辦的校際田徑比賽),上學時間比學長早,所以不能和我最喜歡的學長打招呼。這本來是我每天早上最期待的事,我覺得很遺憾。不過我會努力練習的,請學長也好好加油。一年D班***」 

 

我手上拿的雕刻刀一震,差點割到自己的手。等我回過神來,已經滿臉通紅。別人看到了,一定會以為「乙武出了毛病」。為了避免被人發現我的異狀,我拚命保持鎮定,可是嘴角還是不由自主的往外揚起。最後整個腦袋一片空白,什麼都搞不清楚了。

 

收到情書。這是我第一次有這種經驗。我在女生堆裡並非不受歡迎。情人節的時候,我收到的巧克力數量總是班上數一數二的。可是那並不是送給喜歡的男生,那種所謂的「本命巧克力」。只不過,我向來不分男女,跟誰都聊得來,所以女性朋友也很多,幾乎所有的女生都是在「給喜歡的男生和乙武」這樣的情況下,送巧克力給我。說得好聽點,我算是廣受歡迎,但我從來不是女生戀愛的對象。

 

打從小學的時候,我就冷眼看著足球隊的男生,因為他們外表很帥引起女生的騷動。心裡雖然覺得很羨慕,不過我也知道自己不是那種有女人緣的類型。一個坐輪椅的人,無法光靠外表吸引女生的視線。我說的不是好奇或同情的視線,而是帶著愛慕的那種眼神。

 

第二顆鈕釦

 

我一方面否定戀愛和殘障有關,同時卻也不得不承認,心裡多少有這樣的想法。這是複雜的「少男心事」。

 

上了中學,這種心緒更加困擾我。大家正處於思春期,開始萌生愛情。對女生來說,我依然是個「一起聊天很開心的朋友」,有時我難免也會想「要是我有手腳,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僅僅一封信,就驅散了我這種念頭。即使沒說過話,她也從我身上感受到了什麼吧。彷彿自己獲得了肯定,我高興得不得了。我並沒有往臉上貼金以為自己是帥哥,只是對自己和愛情開始有了自信:「真是的,原來我也可以談普通的戀愛嘛!

 

我不想斷言戀愛和殘障無關,或許有人曾被「我可不想帶個坐輪椅的女朋友上街」這種話刺激過,也許有人因為「跟你這種聽不見的人無法溝通」這個理由被拒絕。即使勉強辯解,殘障者談感情有先天上的障礙,這是個不容否定的事實。

我認為這時最重要的是「不用殘障當藉口」。愛情幻滅傷心時,浮現腦中的第一個念頭,或許的確是「殘障」。如果我的眼睛看得見,如果我的耳朵聽得到……,然而,失戀的原因真的是因為殘障嗎?絕世美女也有失戀的時候,世上沒有哪一樁戀情可以如人所願,不說別的,誰會覺得一個退縮自卑的人有魅力呢?「反正我是個殘障,身邊都是一些同情我的女性,像我這種人,根本不可能談什麼真正的戀愛。」如果你這麼想,就算有人喜歡你,也會被你自己趕跑了。

 

每個人的價值觀各不相同。有人喜歡高個子的女性,也有人喜歡胖胖的男性。像我媽,就曾經公然表示「我最受不了英俊的男人」(當然,我爸對此只能報以苦笑「那我到底算什麼?」)。雖然的確不大有人會覺得「殘障者才有吸引我的魅力」,不過也用不著在意,最後還是要看每個人自己的魅力。

 

「我的確是個殘障者,不過我比那傢伙的穿著有品味,也比他聰明。最重要的是,我對你的感情不輸任何人。」如果你這麼一說,她選擇你的機會應該會大幅增加吧(不過這種話說出來有點害臊就是了)。

 

天生的殘障或許也會成為愛情的障礙,然而,我想影響更大的,應該是自己對殘障的態度和想法吧。

 

後來我也常收到她寫的信,也曾收到她去旅行時買的紀念品,不過,最後我還是無法接受她的感情。但是毫無疑問的,在我後來的戀愛經歷中,是她給了我莫大的勇氣。

 

不知道她是否還留著我制服上的第二顆鈕釦。

 

(本文摘自圓神出版社最新出版之「五體不滿足」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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