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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開學了, 「港獨」的聲音又在校園裏復甦。中大出現港獨橫額, 又再掀起一場法律看法的討論。中大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以該橫額表述內容的「相關言論已違反香港有關法律」為理由要求學生會移除。明報即時新聞分別訪問了張達明及湯家驊, 前者認為橫額沒有違法, 後者認為可能違反《刑事程序條例》第9條。我反對港獨, 但在法律上我同意張達明的看法, 我認為湯家驊錯誤理解該條例。明報即時新聞的連結在此: 湯家驊:掛「港獨」橫額或涉違《刑事罪行條例》 首定罪可判入獄2年。湯家驊說可以報警, 我覺得若果校方報警, 警察也不會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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