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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不想重覆講以前評論過朱經緯案的看法了, 雖然他的上訴被駁回還是熱門話題, 他有沒有上訴空間我不懂評論, 但如果要以涉及重大法律觀點來上訴至終院, 就一定要先向駁回上訴的黃崇厚申請證明書, 不用想, 一定不批, 繼而向終院申請, 花費又多一筆了。真的要上訴, 我就想到一個理由, 就是原審代表的大狀無能, in the sense that他講了很不適當的話及抗辯時態度跋扈而使法官對朱產生偏見, 使朱得不到公平審訊和判刑。有一點我很佩服彭大狀的, 就是他是先知。第一次上庭預審時, 他不是講到必然脫罪"unless you are yellow"嗎? 上訴遇上黃官, 即是yellow囉, 應驗囉, 所以上訴駁回。在高院有兩位黃官, 會審理刑事上訴的就只有黃崇厚一人, 但聽審刑事上訴的大有人在, 連同暫委的, 有15、6位聽審刑事上訴, 偏偏會落在黃官手上, 正一好嘅唔靈醜嘅靈。平心而論, 定罪乃非戰之罪, 判刑嘛, 就一言難盡了。 大馬爺入市買樓的新聞也十分觸目 (馬道立近半億首置入市 買半山豪宅 毋須繳付辣稅逾1218萬)。印象中他年初在法律年開啓典禮提及修改法例, 延長法官退休年齡, 演詞相關部份如下: 其次,我亦已於上月致函政府,就提高法官的退休年齡作出詳細建議。這是過去數年來廣為討論的話題。司法機構就此委聘了顧問公司,而顧問公司已提交了報告,我向政府作出的建議就是以這份報告為基礎。現行的法官退休年齡已施行多年,我認為已經過時。更重要的是,現行的退休年齡亦對招聘及挽留法官造成重大困難。正如我在去年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所述,法律執業者加入司法機構後,其收入會大幅減少。此外,根據世界標準,現行的退休年齡偏低;對本已為數不多的合乎資格的執業者而言,這會進一步減低他們加入司法機構的意欲。我希望政府、立法者及所有關心法律的人士支持這項建議。建議的具體內容如下︰ (i)裁判官的退休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 (ii)區域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雖然維持在65歲,但他們的任期可延長至65歲以上(現時沒有此安排);及 (iii)區域法院級別以上的法官的相關退休年齡由65歲提高至70歲。 記者問他自己的退休問題, 他好像講過不會考慮延長任期。若果他屆65退休之齡還未修例, 又或者他不申請延任, 那麼兩年後他就退休了。他的太座已屆退休之齡, 剛剛續期兩年(只是風聞), 是否意味着兩位大人兩年後就一起退休, 現在入市買樓, 是為了退休後居所安排而鋪路呢? 只有知悉內情的人才能說得準。大馬爺入市, 就不會像曾蔭權那種同有錢佬勾結的情況出現。現在買樓, 開始籌劃裝修, 到了退休時就安寢無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