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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這兩個字近年增加了很多用法, 已經不是一般用得很physical的描述, 可以有制度暴力、語言暴力等用法。 別怪我涼薄, 我十分慶幸2002年辭工移民, 當時不捨, 曾經考慮過做「太空人」, 幾年前看見香港褪色, 就開始慶幸當年聽從老伴的決定。反正我都不愛交際, 也完全沒有夜生活, 下班就回家, 移民生活也不覺沉悶, 生活平淡樸實, 倏忽間已17年。交代這背景, 是想講出作重大抉擇是要付出代價的, 取捨得失是純偶然的。我離開香港並非恐共, 也不涉政治, 理由單純, 就是恐懼人多擠逼, 別無其他理由。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但我有選擇權, 我選擇了移民, 我選擇了搭升降機不會被阻止關門, 乘車不會遇到流氓阻止開車, 也不會遇上硬要塞傳單給你, 不接收就把你辱罵欺凌, 非法禁錮。昨天機場那個老伯, 又不是政府中人, 也已一把年紀, 矇面大俠女俠, 饒他一命吧, 儆惡懲奸, 起碼找個公仔佬, 或面有刀疤、貌似黑社會的來懲誡。時常把蛋與高牆掛嘴邊, 阿怕連玻璃幕牆也不是, 被欺凌下分分鐘賣鹹鴨蛋, 情何以堪! 近日的暴力事件, 引致最大譴責的當然是7.21元朗襲擊, 連認識警政、一向同情警察的我也加入批評警察的行列。反對暴力襲擊的聲音, 突然舖天蓋地, 我看明報, 看到此等標語:「元朗恐襲,政府塞責;促請警方,公平執法」「醫護市民,一起同行」「不再沉默, 杏林同行」。咿! Assault & battery的法律, 一向都不含政治傾向的, 暴力了多天, 大大小小事件, 今天元朗怎樣還未揭盅, 昨天阿伯被欺凌之前, 有跟誰握過手講過「辛苦晒、心領」那類話嗎? 二、三十個年青人(學生)圍着阿伯是欺凌, 二、三十個老柴圍着個後生仔(學生)也是欺凌。點解有不同標準的對待? 那些選擇性發聲、立場偏頗的人, 對一些暴力視若無睹, 對另一些暴力大聲譴責, 他們沉默不譴責的時候, 其實在行使沉默的暴力, 用沉默來坦護同路人, 找盡歪理為他們開脫, 沉默的不作為也是一種暴力, 適用於元朗襲擊, 也適用於暴力衝擊, 同樣適用於日常生活一般市民被欺凌的事件中。There is only one yardstick. Connivance is a tacit encouragement to wrong-doing. In this instance, an indirect aid and abet to violent behaviour. Shame on the hypocrit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