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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courier敲門, 送來一個禮盒。 在倫敦的大女兒及女婿送來的, 內附心意咭, 看了一股暖流泌心田。 都是生女好, 身在異鄉還記掛父母。 這一篇不是談子女經, 要續談上一個課題。看了不少各種意見的留言, 大部份都贊成「戰狼外交」。「戰狼」這齣戲我未看過, 只看過簡單介紹, 顧名思義, 當然威猛無比, Rambo加Arnold。外交官豈不是全部都穿背心身上有幾滴血的body builder, 兩句唔埋就出去隻揪? 我上一篇強調的是立場強硬, 風度翩翩, 不一定要惡形惡相。等於做法官不用拍驚堂木, 不用拍枱拍凳, 只要有台型, 不怒而威, 就沒人放肆。這比喻未必恰當, 我想表達的是, 不一定要靠惡的。純粹要惡, 不如找個滿面刀疤的坐上去。 外交詞令跋扈也會引起反效果的, 外交得體也可贏取他國人民的認同。別以為澳洲政府做走狗人民就做奶狗, 傳媒報導特朗普的幼稚行為時也語帶嘲諷的。中國外交官惡形惡相只會惹人討厭。我講過維多利亞省政府不理聯邦反對繼續與中國合作, 為的是互惠經濟利益, 省長面對龐大壓力, 共產黨一副戰狼相, 正好被人塑造出竊取機密、不懷好意、居心叵測的模樣, 口舌強硬真的好處多嗎? 只會鞏固、強化圍堵的人的中國威脅論的宣傳, 正中下懷。外交不可像網上打嘴炮一樣, 有教養的人會不會粗口爛舌跟潑婦爛佬吵架呢? 當然, 你可以娶個嗌通街、打遍天下無敵手的潑婦做老婆, 沒人會阻止你的。你也可以嫁個左青龍右白虎的公仔佬。Not succumb to bully而自己卻塑造出一個bully的形象, 是賺了抑或蝕了並非一兩個外交官發言的問題。財大氣粗, 人家賺了你錢在背後罵了你娘。等如有個別份外刁難的法官, 只會贏得背後的罵名。 我是不懂政治的廢老, 這園地只是個消氣平台。一個留言隨時改變討論的方向, 各抒己見, 除了個別很專業的知識外, 絕大部份看法是沒有對錯的。人的看法有的像變色龍, 昨天忽然就有國家、個人及團體高調不贊成港獨, 假寐片刻後的蘇醒, 然後隨波逐流, 有時也很難分得出是看法改變了抑或看風駛?。何必深究呢, 大舞台演戲, 看倌, 或拍手叫好或報以噓聲, 都是花生殼滿地而已。 在此提醒新近才進來的明友, 留言超過200則就要到頁底點"載入更多", 然後要重頭開始看才看到所有留言, 並非我刪了留言, 無需重覆再留。我不輕易刪留言的, 昨天刪了一個淫賤的。我盡量出一篇新的文, 再留言就不用看得太辛苦了。有人問澳洲警察撐香港警察在本地有沒有報導, 是有的: SA Police investigates photo of officer purportedly expressing support for Hong Kong Police Force, 蒜皮小事。昨天駁回賴雲龍襲警案的判刑覆核, 我兩週前已說了應予駁回, 此案到此為止, 不應上訴, 應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另一宗澳洲女在天橋向警擲磚認罪判監3個月, 真的一點也不重。如果硬要把這兩宗襲警作比較是不能夠的, 前者輕判的覆核, 也要看整個背景, 我回應留言時這樣講: 儘管不少案例都顯示執法人員受襲應判阻嚇刑期, 畢竟因為每宗案情變化大, 很難一刀切說襲警必然要判監, 本案判處短期刑期也屬恰當, 罰款可能屬原則性錯誤, 我同意罰$2000也不算嚴重不足。控方申請覆核傳召證人來補充案情這做法我真的孤陋, 如果是裁判官忽略了原本呈上案情的嚴重性而遭覆核反而說得通, 判完之後要再補充案情事實的做法我未聽過, 如果是專家證據有關某專門知識或現象的還說得通, 而且要求新增的案情在提出檢控時已存在, 控方不寫進案情或應辯方要求刪減某些嚴重案情, 現在哪可以second bite of the cherry? 覆核方法不合理。駁回。回應發帖的問題, 在此背景下, 案情控方自己watered down, 這次覆核不必要。《身陷囹圄中》 繼續剝花生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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