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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的啟蒙大師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曾經說過:「如果神不存在,都有必要創造祂。」(If God did not exist, it would be necessary to invent Him.)為何這樣說呢?無非基於以下原因: · 人可以充份運用他的幻想力,想像「神」的存在; · 當人對一些事物缺乏了解的時候,「神」是最好的答案; · 當人孤立無援的時候,需要一位「神」拯救如及幫助;和 · 「神」的概念可以幫助有野心的人控制其他人。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對已經擁有及存在的東西不以為然,亦不會珍惜,直到忽然間失去,我們才曉得其重要性: · 物質方面——我們對太陽、月亮、空氣、水、食物與居所的存在習以為常,如果沒有的話,人類根本不能生存; · 親朋戚友方面——家庭、親戚與朋友對我們提供寶貴的親情、愛護、支援及鼓勵,如果失去的話,我們會迷失方向;和 · 情感方面——人生中的情、義、喜、怒、哀與樂亦對我們提供了人世間不少的樂趣及意義,如果欠缺的話,人生會毫無價值。 如果沒有神的話,世界不會存在、亦沒有時空、沒有萬物、沒有生命、沒有任何計劃與方向、沒有秩序、沒有標準、人生沒有意義、沒有情義和天理,什麼都沒有。 為甚麼我們見不到神? 然而如果神存在,為甚麼我們見不到神?而另一方面,為甚麼神不向我們顯現呢? 要知道,光與黑暗不能並存,全然聖潔與罪惡不能並存,而神與身為罪人的我們亦不能並存,因為神曾經說過:「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神懲罰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犢之後,摩西曾經要求神顯出榮耀給他,神回應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於是神吩咐摩西站在磐石上,而當神出現的時候,祂將摩西放在磐石穴中,用手遮掩摩西,等祂過去之後,才將手收回,因此摩西只可以見到神的背,卻見不到神的面。(出埃及記33:18-23) 此外,耶穌曾經以人的肉身來到世界生活了三十三年,祂行了無數的神蹟,然而當時的人不相信祂,並且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就算祂今天出現在我們的眼前,世人亦未必接受祂! 世界上有很多事物,我們亦未必看到或觸摸到,然而我們知道它的存在,例如愛心、天理、惻隱之心和正義感;至於神的存在,我們只要開放我們的身心靈,便自然會感受到祂的存在! 雖然我們見不到風,然而見到樹葉搖晃,我們便知道風確實存在; 雖然我們見不到愛心,然而見到親人,我們便知道愛心確實存在; 雖然我們見不到天理,然而見到報應,我們便知道天理確實存在; 雖然我們見不到惻隱之心,然而見到傷痛的事,我們便知道惻隱之心確實存在; 雖然我們見不到正義感,然而見到忿忿不平的地方,我們便知道正義感確實存在; 雖然我們見不到神,然而見到宇宙萬物的奇妙,我們便知道神確實存在!
有一個牧師檢驗身體的時候,與醫生閒談討論宗教的問題。醫生並不相信有神,他便問牧師:「牧師,你見過神嗎?」 牧師回答他沒有見過神。醫生跟著問:「那麼你聽到神講說話?聞到祂的氣味?觸摸到祂嗎?」 牧師都回答說沒有。醫生繼續問:「那麼你怎樣知道有神呢?」 牧師回答說:「因為我的心感覺到神的存在!」 醫生笑著說:「你的五個感官之中,有四個告訴你神並不存在,即是你大比數輸了。」 於是牧師回問醫生:「你見過信心、盼望和愛情嗎?」醫生回答他沒有見過。 牧師跟著問:「那麼你聽到信、望和愛講說話?聞到信、望和愛的氣味?觸摸到信、望和愛嗎?」醫生都回答說沒有。 牧師繼續問:「那麼人間有信、望和愛嗎?」醫生無奈回答說:「有的,因為我們的心靈可以感覺到信、望和愛存在。」 今天有很多人因為見不到神,聽不到祂的聲音?聞不到祂的氣味?觸摸不到祂,便以為祂並不存在;實在我們不能因此否認神的存在,因為神的蹤影無所不在,我們從宇宙、大自然、生命和人體的奇妙,都自不然體驗到「造物主」的實在和偉大。 對於信徒來說,神是宇宙萬物,包括人類的創造者,祂就是「第一個基因」(First Cause),即是萬物的開端和源頭;如果沒有神的話,我們就不能解釋宇宙萬物的來源和世界上所有發生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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