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2 | |||||||
在伊甸園的時候,神和人原是可以直接見面溝通,後來始祖犯了罪,人便不能面對完全聖潔的神。 如果神沒有向人啟示,以人的「自我中心」思維來說,根本不會亦無需「創造」一個神出來主宰自己。 那麼神怎樣向人啟示祂的存在、能力和旨意呢?基本上有四個途徑(詳情請參考8月2日登載的《云云眾神中,誰是真神?(2)》):
聖經 聖經的「舊約」有39本書,而「新約」有27本書,合共66本書。神的靈感動了超過35位不同的作者,其中包括君王、先知、公務員、學者、醫生、老師、農人、牧羊人和漁夫,用了1500年的時間(主前1400年至主後95年),完成了聖經的撰寫;裡面包含歷史、律法、科學、詩歌、戲劇、傳記、預言和神學的形式,向世人詮釋神對人的愛和救贖計劃。雖然沒有一個明顯的總編輯,但是66本書協調合一,好像人體各部分設計精密,互相呼應一樣。任何書籍經過那麼多年,都需要改寫,但是聖經沒有更改;人可以拒絕相信聖經,但是他不能推翻聖經;而聖經有1,817 個預言,其中96%已經應驗;我們靜待餘下的4%關於主再來的預言,在不久的將來,會陸續成事。「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詩篇19:7-10)。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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