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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處事態度 耶穌的本性「柔和謙卑」(太11:29),透過聖經可以看到祂在不同的情況下,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 胸有成竹——當耶穌出席迦拿婚筵的時候,耶穌的母親看見主人家沒有酒了,便告訴耶穌;但耶穌回答說:「婦人,我與妳有甚麼相干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然而馬利亞知道耶穌有能力處理,所以她吩咐用人,要照耶穌的說話去做,結果耶穌將水變為美酒(約2:1-11); · 包容異己——撒瑪利亞人雖然被以色列人藐視,但是如果他們願意幫助有需要的人,他們便是好鄰舍(路10:25-37); · 循循善誘——有一個富有的官跪在耶穌面前,向祂請教,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看見他虛心請教,十分喜愛他,便對他說,除了遵守誡命之外,他還要變賣他的財產和跟從耶穌;可惜那個官捨不得他的產業,便憂憂愁愁地離開了(可10:17-22); · 不啾不睬——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來見耶穌,問祂應該怎樣處理,其實是想為難耶穌;耶穌知道那些人存心不良,所以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並不理會他們;直到他們苦苦追問,祂才對他們說,他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那行淫的婦人,結果令他們知難而退(約8:3-11); · 好整以暇——拉撒路是耶穌所愛的人,雖然他患了重病,但是耶穌知道後,並沒有急急去醫治他,仍然逗留在原地住了兩天,才起程去拉撒路的家;到達的時候,拉撒路已經埋葬在墳墓裡四天,而耶穌卻使拉撒路復活(約11:1-44); · 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哀傷的人一同哀傷——耶穌出席迦拿婚筵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約2:1-11)。然而當祂去到拉撒路的家中,看見馬利亞與她同來的猶太人哭,雖然祂知道祂將會叫拉撒路復活,然而心裡仍然悲痛和哀傷,祂便哭了(約11:33-35); · 發義怒——耶穌去到聖殿,看見有人在殿裡作出買賣的商業活動,褻瀆了神,令耶穌發怒,便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並斥責他們(太21:12-13)。但是我們千萬要留意,我們不能隨便效法耶穌向人發怒氣;因為憑我們有限的智慧和知識,我們是沒有權柄和能力,把任何人定罪和向他們「發義怒」;我們不是耶穌,審判人亦不是我們的責任,否則基督徒就會不時怒氣衝天,永無寧日; · 和藹可親——接待小孩,讓孩童接近祂(路18:15-17); · 謙卑——替門徒洗腳(約13:1-17);和 · 寬宏大量——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並沒有遷怒於出賣祂的猶大、那些把祂置於死地的猶太人宗教領袖、明知祂沒有罪而屈服於群眾壓力的彼拉多、鞭打他的羅馬官兵和呼喊判祂死罪的眾百姓;祂反而主動求神赦免他們的罪,「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3-34)。 由此可見,耶穌賦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然而祂在適當的時候,對適當的人,做正確的事;相對我們在不適當的時候,對不適當的人,做錯誤的事,值得我們反思。 要知道,一個令人信服的人,無需要用強者的姿態出現,例如林肯、甘地、金格博士和國父孫中山先生都是溫文有禮的謙謙君子,而耶穌更是一個好榜樣;另一方面,「柔和謙卑」也不等同示弱的反應。 最重要的,就是耶穌有實際愛心的行動,關顧人的需要,並且為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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