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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香港情況的深層次原因 除了外來因素之外,今次香港發生的事件生有很多深層次原因: 1: 香港人普遍對中國的共產黨沒有良好印象; 2: 青年在太溫馨的環境長大,家長和教師很少懲罰或斥責他們,令他們沒有AQ (Adversity Quotient) ,應付相反意見及逆景的能力;訓斥及刑罰並不是提高青年人AQ 的唯一方法,例如大衛犯罪之後,先知拿單沒有訓斥他,只是講出一個比喻令他知錯,然後由神懲罰他。而根據我所認識的管理學,一個人如果犯錯之後,肯改過的話,父母或上級可以對他寬鬆一些;但是如果他冥頑不靈的話,就要劃一條底線,不要讓步,否則他會洋洋得意,得寸進尺,依然故我,甚至會令問題惡化。例如大衛多次忍讓放生無理追殺他的掃羅,然而掃羅毫不領情,繼續追尋大衛,意圖將他置於死地,結果最後神要藉著非利士人的手,才將掃羅的問題解決。今次事件發生之後,林鄭月娥屢次表達善意,而警方的行動亦大體上被動及克制,然而反對派完全拒絕接受,咄咄逼人,暴力日漸加強加增,況且他們的最終目的是要改變「一國兩制」,甚至脫離中國,所以讓步應允「五個要求」,例如取消收回「逃犯條例」與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都毫無作用,不會令他們放手,只會另起爐灶繼續追逼; 3: 青年的教育程度大大提高,期望相應提升,但是夢想遙不可及,畢業之後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薪金偏低及買不到住宅樓宇,對政府極度不滿;實在這不單是青年人,甚至青年人的父母,中年人及社會的上感覺受剝削的人都有這感受,然而政府推出的填海造地計劃,多次被環保及利益衝突團體反對而不能通過,所以政府亦應採取強硬態度解決住屋問題,而新加坡的建設公營房屋策略便值得學效; 4: 容易受傳媒及網上的半真半假資訊影響思維;和 5: 對未來2047與祖國融合缺乏信心。 當事件最初發生的時候: 1: 林鄭月娥道歉,承認由於政府工作上的不足,令香港社會出現很大的矛盾及紛爭,然而反對者說她不是真心道歉,沒有誠意; 2: 林鄭月娥願意與學生代表溝通,然而學生堅持她要見全部學生;和 3:林鄭月娥對反對派的「五個要求」,即撤回修例、追究開槍責任、撤銷暴動定性、不檢控被捕人士以及林鄭下台(後來轉變為雙普選),作出了回應,然而反對派堅持她是「五無特首」。後來林鄭在9月宣佈正式撤回修例的時候,反對派又說「太少太遲」! 而所有遊行與請願行動最初都是以和平的藉口申請開始,然後以違法的暴力事件終結,警察通常: 1: 首先宣佈行為,例如阻塞對面馬路行車交通,演變成非法集會,而在場人士要和平散去; 2: 違命拒絕離開現場的人士,開始暴力行動,經過警告之後,不論因由,警察可以用適當的武力驅散與拘捕; 3: 通常群眾佔大多數,首先動手施展暴力,越來越兇悍,警察才被動地用適當武力回應; 4: 當警察呼籲群眾離開,他們拒絕、追捕他們的時候,他們逃走、叫他們不要動的時候,他們糾纏,警察就可以用適 當武力制止拘捕; 5: 拘捕及控訴的罪名視乎法例定義及證據,而入罪與否由法庭決定,警察不能隨意釋放被捕人士;和 6: 濫用暴力或違法拘捕的警察,有行之已久的獨立「監警會」監察處理,例如毆打犯人的七警便被控告及刑罰。 根據三兩個月所發生的事件: 1: 示威行動十分有組織與步驟; 2: 所謂「五個要求」及「獨立調查委員會」都是借口,如果不應允「五個要求」與「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判決警察濫權,反對派不會接受; 3: 行動的最終目的是要推翻香港現有的政制、法治、經濟與民生,意圖改變「一國兩制」,甚至脫離中國!和 4: 自從2014的「佔中運動」以來,因為很多教會領袖與信徒批評中國的政權及支持香港脫離中國,令國內收緊傳福音的工作,可能前功盡費,極之可惜!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