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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旨意和人的忍耐有信徒認為基督徒見到不公義的事,就不能視若無睹,一定要採取行動,但是聖經教訓我們要忍耐,等候神的時間和作為;這與膽量和公義無關,純粹是神的主權問題。 我們可以看一個「急不及待」的例子:亞伯拉罕在七十五歲的時候,還沒有兒女,聖經也沒有記載他求問過神賜他任何子女,似乎他已經接受了沒有子孫繼承的事實,準備以一個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作為他的繼承人;所以當神在創世記15:1對他說要賞賜他的時候,他覺得十分詫異,接著神在15:5向他解釋,並應許他的子孫會多如繁星;但是這個預言要亞伯拉罕等候二十五年之久才實現。 因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遲遲沒有生育,她便心急,沒有求問神,便自己想辦法,將自己的使女許配給亞伯拉罕,生下了以實瑪利,即是亞拉伯人包括巴勒斯坦人的祖先,亦種下了今天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衝突的禍根。 這一段事跡給我們以下的啟示:
第二個值得參考的是一個「自以為是」的例子: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掃羅在吉甲興兵出擊,但是依照先知撒母耳的吩咐等候了七天,撒母耳還未出現獻祭求神的祝福,有一些以色列人等得不耐煩開始離開,掃羅便因此著急,立刻擅自代替撒母耳獻祭;但是剛剛獻完祭,撒母耳便來到,知道掃羅越俎代庖,便斥責掃羅,並預言他的王位不會長久(撒母耳記上13:1-15)。 這一個例子說明:
撒母耳記下6:1-15亦記載了一個「直覺反應」的例證:當大衛從非利士人的手上奪回約櫃之後,大衛歡天喜地,將約櫃放在一輛新車上,與百姓一同載歌載舞,護送約櫃回耶路撒冷;但是在途中,拖車的牛失蹄,利未人烏撒恐防約櫃會跌倒,伸手去扶住約櫃,但是神向烏撒發怒,擊殺烏撒,使他死在約櫃旁。 有人覺得烏撒死得十分冤枉,因為他是出於一片好心去扶約櫃,神卻向他動怒,還擊殺他;但是不要忘記以色列人首先犯了兩個錯誤:
換句話說,如果不是跟從神的方法和時間表去做事,無論出發點怎樣正確,都得不到神的喜悅,神甚至會發怒和懲罰人;這一個例子說明,因為人犯了錯誤,神不惜令約櫃跌倒去警告人;如果約櫃真的要跌倒,神自己會負責,人就算想攔阻,也攔阻不了。 從以上三個不同的例子可以看到,我們凡事一定要順服和忍耐,不能「急不及待」、「自以為是」地想當然,用「直覺反應」去介入屬於神主權範圍的事,否則可能會鑄成大錯!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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