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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王朝 在聖經中,尤其是大衛的王朝,有很多你虞我詐、勾心鬥角的例子,顯注的是押沙龍、亞希多弗和約押的權力鬥爭: ·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圖謀奪取王位,早晨時站在城門,假意關心有爭訟要去見大衛判斷的人民,以爭取民心(撒母耳記下15:1-6); · 後來押沙龍終於叛變,招兵買馬並收納大衛的謀士亞希多弗,意圖推翻大衛,大衛被逼要逃亡;押沙龍入了耶路撒冷之後,亞希多弗向押沙龍獻計,在宮殿的平頂上,支搭帳棚,在以色列民眾眼前,與大衛的妃嬪親近,宣示他的聲威,深化與大衛的決裂; · 押沙龍後來叛變失敗,大衛不忍心殺死他,但是大衛的元帥約押違背大衛的命令,親手將押沙龍刺死; · 約押的手流滿了無辜人的血(列王紀上2:32),包括因私人恩怨殺死掃羅的元帥押尼珥(撒母耳記下3:22-30);後來因幫助大衛奪取拔示巴,而安排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上戰場陣勢最險惡的地方,被敵人殺死(撒母耳記下11:2-21);還有因個人利益關係,殺死押沙龍的元帥亞瑪撒(撒母耳記下20:7-10);和 · 約押終於因為幫助大衛另外一個兒子亞多尼雅,意圖謀取所羅門的王位,而被所羅門殺死(列王紀上2:28-35)。 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到,就算在以色列王朝歷史上最光輝和最敬畏神的日子,都有那麼多黑暗和醜惡的事件發生,何況其他背叛和離棄神的時期呢? 耶穌的審訊 此外,在耶穌的審訊過程當中,亦見到有非法的程序和不公義的情況出現,祭司長、希律王和彼拉多都找不到耶穌的罪行,但是耶穌終於在政治壓力之下被判有罪: · 耶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的面前,依據猶太人的宗教法律受審,祂的罪名是褻瀆神——自稱為神;祭司長未審耶穌之前,已經定意要治死耶穌,找了數個人作假見證,誣告耶穌,但是始終沒有實據;後來因為耶穌自認祂是神的兒子,而匆匆判祂有罪(馬太福音26:57-68); · 大祭司沒有權力判決耶穌死刑,所以將耶穌解到巡撫彼拉多;然而羅馬的法庭不受理宗教糾紛,所以改用羅馬的刑事法律審訊,罪名是叛變羅馬——因為耶穌自稱為猶太人的王,務求不擇手段去謀害耶穌,將耶穌重複審訊,運用政治罪狀誣陷祂;但是耶穌的國度是屬天上的,不是屬於地上的,祂亦沒有密謀推翻羅馬政權的言論或行動,所以彼拉多找不到耶穌任何錯處(馬太福音27: 1-2); · 彼拉多不想判耶穌有罪,所以找一個藉口推卸責任,將耶穌送去受封管轄猶太人的希律王審訊祂;出於好奇心,希律王一直想見耶穌,看祂表演行神蹟,但是耶穌對他不瞅不睬,所以希律王對耶穌失了興趣,把耶穌送回彼拉多受審(路加福音23:1-11); · 彼拉多想釋放耶穌,而根據當時的常例,巡撫可以在逾越節的時候,讓民眾選擇一個囚犯釋放;彼拉多原本以為民眾會選擇耶穌,但是大祭司定意要治死耶穌,所以挑唆猶太人,宣稱釋放殺人犯巴拉巴,也要釘死耶穌在十字架上;和 · 彼拉多雖然知道耶穌無辜,但是猶太人恐嚇會向凱撒投訴他,令他恐怕有動亂,也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不惜埋沒自己的良心,將耶穌釘行;所以他當眾洗手,以示自己清白,然後判耶穌死罪(約翰福音18:33-19:16)。 雖然耶穌經歷一個不公義的審訊過程而被定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卻應驗了祂來到這個世界的目的,就是以無罪羔羊的身份,在逾越節為所有的世人,包括世上每一個人,所犯的罪孽獻上贖罪祭,代替我們死。 巴拉巴就是世人代表:因為我們原本要為我們自己所犯的罪被判死刑,但是耶穌無端端替了我們死,令我們出死入生。 諷刺的就是:人的罪、不公義和詭詐,成就了神的救贖和愛! 有關經文 ·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 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 名。」(約翰福音3:16-18);和 · 「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就在此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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