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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及明確的決定 人生每一天事無大小都要作出很多決定,例如:「是或否?」「左或右?」「去或留?」「A或B?」視乎問題的性質,有一些決定可能有深遠的影響,有一些決定可能無關重要,但是都要經過一個抉擇的過程;有很多人都害怕作出決定,因為恐怕犯錯而要付出責任;但是實在如果每一個人憑著良知和普通常識作出決定,都總不會犯甚麼大錯。 在理想的情況下,當政府處理一些有關政策重要問題的時候,可以做民意調查,廣泛收集意見及諮詢,或者請教有經驗的智囊團(think tank),幫助政府作出決定,但是有很多緊急情況不容許政府這樣做;另一方面,如果政府太依賴民意和其他人提供意見的話,政府會缺乏方向感和領導能力。 任何市民都喜歡見到一個出色的領導人,和一個能夠作出迅速及果斷決定的政府;例如邱吉爾是英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候的首相,當他於1940年5月13日在英國的下議院發表演說時,他說:「我沒有別的,只有熱血、辛勞、眼淚和汗水(blood, toil, tears and sweat)獻給大家……你們問:我們的目的是什麼?我可以用一個詞來答覆:勝利,不惜一切代價去爭取勝利,無論多麼恐怖也要爭取勝利,無論道路多麼遙遠艱難,也要爭取勝利,因為沒有勝利就無法生存。」 他身體力行,發揮他的領導才幹,領導英國與聯軍合作,終於擊敗希特勒的德國納粹勢力,成為世界歷史上其中一個偉大的領袖。 通常人民都不願意見到一個優柔寡斷的領導人,因為如果他對自己缺乏信心的話,其他人會對他更加缺乏信心;無論他的出發點怎樣好,決定怎樣正確,工作怎樣勤奮,成績怎樣出色,很多時候都不能得到市民的尊重和信任。 果敢的決定,始終會令市民對領導人產生信心,實在有時候在危急關頭,無論如何要有一個決定的話,領導人寧願做一個錯誤的決定,亦勝過拖泥帶水,不作任何決定 (A wrong decision is better than no decision at all);美國的羅斯福總統亦說過:「任何決定,最好當然是做正確的事;最壞的就是甚麼都不做。」有以下原因:
基本原則 任何職位都有固定的工作範圍和權力,當問題出現的時候,職位負責人就有責任決定解決方法;基本上任何解決方法一定要合情、合理和合法,根據這一個原則辦事就肯定不會犯大錯;然而現今政府無論作出任何決定,都可能會有人反對,所以有人不同意政府的政策是正常的,問題就是政府能否站穩立場,為政府的決定護航,令市民接受。 要知道,作決定是要辦好一件事,並不是要討好市民或者參加一個聲望比賽 (Popularity contest),絕對不要介懷決定可能會令部份市民不高興,因為這個情況永遠都會出現。 作出決定的過程當中,當然會有不同的情況(scenarios)出現,也可以與有關人士,即「持份者」(stakeholders),討價還價;有時候有得也有失,有付出亦有得著(give and take),這是十分正常的;但是政府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底線(bottom line)在那裡,底線一經決定,就不能隨便更改。 另一方面,如果決定作出之後,發覺有意想不到的重大問題出現,決策者也不能太固執,需要作出一定的調整,但是儘量要爭取「雙贏方案」 (win-win situation) ,令各有關人士都有下台階,還要預算損害程度,將破壞力減至最低 (damage control)。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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