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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21-04-11)
港獨分子並非危機根源,治理香港重在民心
夏寶龍與駱惠寧上任後不久,世界疫情突然大爆發。
中國大陸的新冠疫情在2020年1月下旬嚴重,5月1日大局基本控制住,香港暴徒每週固定的動亂,因為疫情都不敢上街鬧事,竟意外打斷了。
從2020年2月後,香港街頭動亂漸漸平息,雖然疫情是人類大災難,但在香港這件事情上,突然起到了急剎車的作用。
剛好給了香港一個巨大的戰略調整期。
從這個階段開始,香港從激烈的街頭對抗,改為真刀真槍的政治鬥爭,對香港分裂勢力的反擊,也從此時打響。
第一個分界線,是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簡直如一道閃電鏈,擊中了各色妖魔。
《國安法》出來前七天,消息靈通的李柱銘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突然變了一個人,説“攬炒”(同歸於盡的意思)哲學很幼稚,並説香港要求“獨立”會讓香港失去國際支持,提介“攬炒”的人一無所知,還説港獨是很危險的,以自己的年紀,並不可能支持獨立,也不會參與暴力,他還規勸年輕人不要做事太激烈,在香港搞“獨立”不可能實現。
李柱銘號稱“民主教父”,是香港港獨派裏最有聲望的人之一,他這麼一説,整個港獨派都懵了,這相當於魔教裏的向問天帶頭削髮入了少林寺開始吃齋唸佛,這誰頂得住?
港獨黎耀駿氣得大罵李柱銘,“可唔可以快啲死?唔好再拖後腿了!”(可不可以快點死,不要再拖後腿了)
《國安法》出來前兩天,另一個見事不妙的陳方安生直接聲明自己80歲了,得退出政界了,從此歸隱江湖,不再過問政事,辭任“公民實踐培育基金”董事,並意外地呼籲起年輕人守法。
6月30日這天,從倫敦回到香港上網課的羅冠聰趕緊和周庭、黃之鋒一起宣佈退出港獨組織“香港眾志”,辭去一切職務。
這裏我必須解釋一下,為什麼港獨派這麼畏懼《國安法》。
《國安法》第一厲害的是在香港法律中,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以及“與外國執力勾結,危害國家安全”定為犯罪,僅破壞財物一項就可以構成恐怖主義(不能燒地鐵了),最高可以判無期徒刑,得把牢底坐穿。
這裏就必須要講一下香港歷史上著名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了。
大家應該在各個新聞裏常聽到這個名詞,這條法律就是香港基本法裏用來防港獨、防叛國用的,2003年董建華推動第二十三條立法,反對派就跑出來搗亂,説限制言論自由什麼的,還在七一那天搞了個50萬人大遊行,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乾脆辭職,2003年這次方案就給撤回了。
一個國家設法律防止分裂,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英國不讓北愛爾蘭分裂,西班牙不讓加泰羅尼亞分裂,美國不讓德克薩斯分裂,但他們偏偏喜歡在香港搞分裂,二十三條一直沒正式通過。
後面每次一提這件事反對派就跳出來搗亂,反反覆覆都是那幾個理由,加上英國一直在暗地裏遞刀子,扶持這些政黨上台,這個工作就一直沒法展開。
大家別看香港富裕就覺得香港的一切都是對的,其實香港政壇這種噁心事特別多,像英國佬故意在新界留下“丁權”系統,讓香港的房地產畸形發展,每次一討論廢丁權或者開發新土地,就有一些噁心極了的政客跳出來説這是欺負香港農民,破壞香港農業生態,總把一件髒活説得冠冕堂皇。
我為什麼對這種事這麼熟悉呢?是因為我以前有個香港同事,天天跟我討論這個,他就是被那種政客洗過腦的人,我一聽他説完就覺得不對,邏輯不通,你為了保護少部分人的丁權,就要讓絕大部分人住着地球上最貴的房子?交着全地球最貴的房貸?這是什麼道理?我會一條一條反駁,這哥們就發一大堆香港這種政客的理論給我,什麼人權啦環保啦,各種道德高地,每次看得我都想抽死他。
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後,我們倆在微信上對罵了一場,互相指責對方SB,也互相拉黑了。
這次香港因為修例風波,把我們這搞火了,屬於給你臉不要臉這種,乾脆直接走國家最高立法流程,一步到位,先搞出個《國安法》來做基本法的補充,二十三條我們後面慢慢搞。
《國安法》第二厲害的,是特首將任命特別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不會再選英國法官了),律政司長可以拒絕由陪審團進行審理(也別想用陪審團來影響判決),北京擁有對該法的最終解釋權,並將派一名顧問加入,監督該法的實施,委員會的工作不會公開,也不會接受司法審查,並允許嫌疑人可以送往大陸受審。
簡單一句話,誰犯了《國安法》,英國人別想護崽子了,所有法律工作我們自己人慢慢收拾。
這個新成立的保衞國家安全辦公室很快就入住了銅鑼灣維景酒店,並在酒店周圍設置了路障。
機構的負責人叫鄭雁雄,是從廣東調過來的,經驗豐富,來香港前,已是廣東省委常委、省委祕書長,處理過許多危機公關。
這種陣勢,嚇得港獨派們一哆嗦。
於是該投降的投降(李柱銘、陳方安生),該坐牢的坐牢(黃之鋒、周庭)。
2020年12月,《國安法》下來半年後,沒有了英國法官的干擾,黃之鋒、周庭分別被判刑13.5個月、10個月。
周庭還是太年輕了,不知道政治鬥爭的可怕性,她後來發給西方媒體的一段視頻裏,説自己“在監獄裏,不停地哭。”
從佔中開始,鬧得香港這幾年人心惶惶,事情不可能這麼簡單結束,多年舊賬,一起慢慢算。
2021年1月,國安處將還在服刑的黃之鋒、譚得志再次拘捕,這次就不僅僅是“非法集結”這麼簡單了,而是“顛覆國家政權罪”,3月2日,黃之鋒因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被押入荔枝角收押所,估計黃之鋒將在牢裏待許多許多年了。
黎智英、何俊仁、李柱銘、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等七人,也在2021年4月1日認罪,承認了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不出意外的話,估計黎智英等人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資料收集也在路上了,黃之鋒走過的路,黎智英後面也得再走一遍(黎智英可能會送大陸受審)。
跑得最快的羅冠聰,2020年3月底因全球疫情回到香港,現在又逃到了英國,拿到了英國政治庇護,中間還居然去見了一次蓬佩奧。
但何韻詩一直相安無事,到現在也沒什麼消息,她這邊不好辦,可能跟她是加拿大國籍有關。
我仔細閲讀了各方資料,發現現在治理香港的節奏,是分三步走的。
《國安法》只是全新治理香港的第一步,算是搞定了本島的港獨分子,穩定了局勢;第二步,則是構建香港的整個政治生態系統,奪回對香港的全面控制;第三步,則是爭取民心,重新分配香港財富。
第一步這一章已經講完,下面講第二步。
~~ 待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