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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略品評
搗破黑暴動亂的巢穴 緝捕顛覆政權的團夥
關品方
前港府中央政策組特邀顧問
2021年6月22日

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一年,黎智英已被抓捕,現正依法服刑,然而《蘋果日報》面對強大政治壓力和犯案風險,卻仍一直運作。港人驚訝之餘,懷疑《蘋果日報》是不是普通一家私營媒體?有沒有境外勢力支援?現在接近真相大白,原來《蘋果日報》是黑暴動亂的大本營,有其顛覆政權的政治堅韌性,組織嚴密性和叛亂明確性,不是尋常一家私營媒體可以辦得到。

自從1995年《蘋果日報》成立以來,一直掩藏甚深,24年後終於暴露其本質,原來是境內外反中亂港勢力共同打造的政治工具,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是策劃黑暴動亂的工具。過去2年來,《蘋果日報》連篇累牘,持續發表勾結外國勢力,號召美英制裁內地和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煽動暴亂,可謂證據確鑿。

自從10個月前黎智英被捕以來,《蘋果日報》的核心領導層,三天兩頭就往看守所監獄探望,聽取指示,密謀策劃,部署打持久戰。最近被捕的5名高層,一直堅守崗位,堅持到底,頑強抵抗,可見黎智英集團並非純粹境內組織,《蘋果日報》絕非一般新聞媒體,而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資源,26年來有計劃地圖謀不軌的顛覆組織。2019年黑暴動亂初起時,CNN已發表重要重頭文章,形容《蘋果日報》是「示威者的報章」,正式表態支持黎智英,認為他是唯一站出來對抗中國的香港富豪。CNN報導黎智英到美國與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和時任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博爾頓討論香港局勢,認為港人和美國擁有共同的價值觀,是「在美國視為敵人的敵方陣地為美國而戰」,因此美國應該支持香港。黎智英在同一場合,明確要求時任總統特朗普及美國聯邦政府不能放棄支持香港,而是要進一步介入香港事務,甚至採取制裁行動,令香港經濟受損。黎智英表示,為了自由民主,請美國讓香港經濟變差,藉制裁香港反對中國,認為在國際壓力下,加上經濟放緩,就業職位流失,中國就可能會改變。

黎智英在美國聯邦政府首腦面前的上述表態,暴露其漢奸立場,引狼入室,甘願做美國棋子,其目的就是要配合美國圍堵對抗遏制中國的政策,就差沒有說出要搞「香港獨立」。黎智英強調,中國反對香港的自由民主。香港若經濟搞不好,就會民不聊生,所以請求美國制裁香港。現在回顧起來,情況已經十分清楚,無需解釋,無謂詭辯,無法掩飾,《蘋果日報》就是勾結境外敵對勢力的司令部。國安法在香港執行,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搗破黑暴動亂的大本營,緝捕顛覆政權的亂港分子。

據報道,壹傳媒作為上市公司即蘋果集團的控股機構,現有6名董事。葉一堅是非執行主席,長期定居台灣;兩名執行董事是張劍虹和周達權,早前已被拘押,其餘3名董事均為獨立非執董,包括林中仁、Clifford和Crovitz。

Crovitz是美國人,太太Worden(譯名胡丹或沃登)1989至1992年在美國司法部工作,1992至1998年來港擔任李柱銘的私人顧問。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和梁家傑等赴美出席公開論壇,胡丹必定在場,並在台下提問。胡丹返美後加入「人權觀察」擔任媒體部主任(總部在紐約),其後升任「全球倡議總監」,多年來一直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國制裁施壓,包括2008年公開反對北京舉辦夏季奧運會。去年,胡丹以新疆和香港問題為由,呼籲國際奧委會拒絕中國再次申辦奧運會及殘奧會。今年2月,胡丹以新疆棉花攻擊中國,呼籲杯葛明年在北京舉行的冬季奧運會。

綜合各項事實,表面看是個別片段,串起來千絲萬縷,危害國家安全,戕害特區發展,害死全港市民。長期以來,特區政府部分高層若非政治幼稚,就是被動縱容。若是前者,不宜當政;若是後者,應該下台。

建議特區政府可考慮在回歸祖國紀念日,發表正式的宣言,表明其真心實意愛國護港,聚焦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嚴正立場,明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利益的觀點,解釋怎樣具體推動體制改革撥亂反正的方法,收回個別高官認為黑暴動亂只是「社會事件」的言論,最好是正式承認判斷錯誤,求取市民的諒解和同情。錯而能改善莫大,及早回頭自釋然。將來辭官歸故里,可免聲名永受損。

香港的司法體制,在公器私用恃強凌弱,主義制度硬核對抗,國際政治風雲詭譎,中美抗衡不可逆轉的新時代,現已充分暴露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間,法律為誰人而設,司法被誰人所用的深層次矛盾。司法界需要從速進行徹底改革的呼聲,早已甚囂塵上,已經刻不容緩。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方向之一,是檢討司法程序,司法覆核和法律援助,為了保障弱勢社群,不被權勢階層濫用。本文今天只談法援。

香港法律援助署的運作有極大謬誤。在目前的體制下,如何審批援助申請?取得法援現時十分容易。援助的程度,因應個別情況,可以無償援助,可以要求償還,可以要求有抵押。理論上,如有欺騙、濫用、苟且或敷衍導致訴訟失敗,申請人除了要全數歸還法援,更要受法律制裁,包括狼狽為姦的同黨。

批出法援有不少準則,例如為了作育英才,為了救急扶危,均可。問題是近年與黑暴動亂有關的法援,為了延長官司訴訟,落實「程序公義」,大都輕易獲批,大量公帑因此被濫用,有被一小撮法援律師中飽私囊之嫌,市民被蒙在鼓裏,毫不知情。

法律援助是為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服務。法律援助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亦適用於裁判法院聆訊有關「交付審判」是否合乎程序。任何人士只要牽涉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序,便可申請法律援助。申請人的財務資源如有不足,只要符合有關規定,案情又具表面理據可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在官官相衛的小圈子閉環運作之下,公帑就在那裏,不批白不批,不拿白不拿,於是盍興乎來,申請法援獲批十分容易,守法善良的港人,一生不入法庭者佔絕大多數,因而被剝削欺負,鮮有知道。

日前被拘捕的5名《蘋果日報》高層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上庭,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審。在此期間,港人一定要密切注意,因為當事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不要讓法律援助被濫用。理論上,法律援助署批出法援可以犯錯而不用負責。所謂「案情具表面理據可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過於寬鬆。如果審判結果證明訴訟主題並不合乎公義或申請者被判有罪,法律援助署批出法援便難辭其咎,應要問責追究為何作出錯誤評估,同時要向申請者追討已由公帑支付的法援金額。法律援助署若要避免出錯,要由資深的法律專業人士負責獨立審批,並要設立有效機制,若申請者被判敗訴,應在特定時限內追討法援金償還政府,不可拖延時日變成壞賬一筆勾銷,掃入地氈底不了了之,客觀上把法援署變成法援律師的提款機。凡此種種,要求特區政府不要怠惰,真正執政為民,以人為本。港人有期盼焉。

 

 

 

 

文章來源: 點新聞20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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