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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制度推行半年,截至2026年8月底,已接獲涉及逾 7萬個分間單位的登記申請,約佔全港估計11萬個分間單位逾六成,登記申請進度算是十分理想!
其中8月份申請明顯上升,單月新增申請已涉及逾 4萬個分間單位,反映有關的做法是市民日益接受的,筆者一直同意以有管制和標準的簡樸房去取締危險、隱患處處的劏房,而我今次想由簡樸房這例子去討論施政的效果。
簡樸房制度除了表現政策的前進之外,更重要的是行政上的互動性強,政府諮詢市民之後有充分的吸收和互動,於是推出了寬限期、「早鳥」認證費優惠、服務隊協助申請各項房屋資源(例如過渡性房屋、單身人士宿舍、中轉房屋及臨時收容中心等),以及簡約公屋的配合,還有較「人性化」4年逐步落實的安排。
此外,推出簡樸房樣板房展示改造方案,公開工程改造費用與時間,同時保留務實彈性,例如可容許窗戶面向天井、「黑廁」、無須設廚房,以及水電錶設於單位內等安排,並提供改造及專業核證一條龍服務的供應商超過30間,有助業主加快改造及認證。
另外,政府透過6隊區域服務隊支援業主及租戶,包括家訪、街站、講座、填表工作坊,以及轉介涉嫌違反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個案。
以上的政策彈性,我們是見證着政府諮詢和互動改變,修正得大家也感到受尊重!
《孫子》的所謂「道」者,正是「令民與上同意也」,即是「民心」與「上下同欲」!也即是中央政府的「為人民服務」了!
這令筆者想起1997年前充滿爭議的「寮仔部」(房屋署寮屋管制組),兩個時代的強烈對比,反映到時代與體制不同下的民生政策對比!
二戰後大量移民湧入,香港山邊出現大片寮屋區,為配合城市發展,港英政府曾揚言要在回歸前清拆市區所有寮屋區,僅1982年登記在案的寮屋就多達57萬間。
「寮仔部」算是當年雷厲風行的行動組,有權即時清拆非法寮屋,為收回土地,會聯合警方等部門大規模行動。
當然,當時實際環境有當時的需要,而清拆行動同時也附帶安置政策,受影響居民可獲配公屋、賠償或工廠單位,在1995年至1996年度,政府預留了1200個公屋單位及足夠安置2400人的臨時房屋單位,但處理這民間矛盾,最重要的是互相溝通與互動,當時安置方案不如今天特區政府般充裕,而溝通互動更不如現在的重視,因此拆遷過程極不順遂,甚至出現暴力抗爭!1969年馬仔坑清拆,居民甚至引發防暴隊到場!
筆者童年在徙置區長大,因而格外關心草根階層的居住處境,對此有感而發,雖然我們常就政府的施政提出意見,但如何吸收民意,然後互動修改達致共贏處境,在以簡樸房取締劏房這項目上,政府的而且確做得細緻且落地!希望政府繼續進步,加強與民互動,互相支持,乃市民之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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