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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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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笔者写了一篇《上将,有3个级别待遇》的小文。对上将享受的待遇进行了归类:
一是享受国家级副职待遇。指的是担任军委副主席和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的同志。
二是“准副国级”待遇。指的是担任军委委员的同志。
三是省部级正职待遇。指的是担任战区和军兵种军政主官的同志。
网友们看到文章后,在评论区补充道,除了这3个待遇,还有2个高级别待遇未写。笔者不禁拍了一下大腿,真是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
一是正国级待遇。刘华清同志是开国少将,恢复军衔制后,被授予上将军衔。1992年,他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是最后一任“戎装常委”,享受正国级待遇。
二是一级上将待遇。1988年9月,实行新军衔制,取消大元帅、元帅、大将、大尉等军衔的同时,新设一级上将军衔,为军官至高无上军衔,随后是上将、中将、少将……但是,鉴于和平时期不宜高授军衔、有关同志淡泊名利等原因,一级上将军衔与大元帅军衔一样,设而未授。虽然设而未授,但是理论上待遇是存在的。一级上将是什么级别待遇?我们不得而知,笔者认为,至少享受国家级副职及以上待遇。1994年,一级上将军衔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作者简介:1997年12月入伍,2013年12月退役。服役16年,3次荣立三等功,5次评为优秀士兵,荣获解放军士官优秀人才奖章,出版军事新闻集1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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