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現時想買賣住宅樓宇者的小小意見
相信樓價長期看升甚至樓價祇升不跌的人,對我們這個長期看淡樓價但樓價屢創新高的大淡友,他們恐怕是嗤之以鼻。但我們某些看法是顛撲不破的,而且兌現的機會愈來愈大,大好友準買家及準賣家適宜參詳。
物業投資,26至100年才歸本
物業市盈率是一個衡量投資物業需要多少年才歸本的比率。
現時的租金回報率,以中小型住宅單位來說,港九一般為3%至3.3%,新界為3.4%至3.8%;豪宅一般為1.5%至2.5%,超級豪宅不足1%。
中小型住宅單位市盈率約為26倍至33倍;豪宅市盈率約為40倍至67倍;超級豪宅市盈率約為100倍。
七十年代以來,香港物業市盈率10倍以下為偏低;10倍至15倍為合理;15倍以上至20倍為稍高,但可接受;20倍以上為偏高;30倍或以上為極其偏高。
現時各類物業的市盈率,特別是豪宅和超級豪宅,比率高得這麼驚人,要40年至超過100年才歸本,還值得入市購買或繼續持有嗎?
偏高樓價不持久,偏高冠絕更不持久
偏高的樓價不會持久,升得愈高,跌得愈重。樓價是否偏高,有客觀標準。2011年1月,美國顧問公司Demographia公佈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香港住宅樓價相當於家庭每年收入中位數的11.9倍,比率數字全球最高,屬於極難負擔的水平。報告列出的82個人口達到100萬以上的城市,各地樓價負擔中位數祇是4倍,可見香港樓價的確處於一個極其偏高的水平,遠遠超出市民的購買力。事隔四年,《Demographia International》指出,2015年1月香港樓價與家庭收入中位數比率,已進一步攀升至17,意味著港人家庭平均要17年收入,才足以支付本港中價住宅,該負擔指數更屬有調查以來最高紀錄,亦遠遠遠拋離排第二、三位的溫哥華及雪梨等大城市(分別為10.6及9.8)。
買樓賣樓,時機為第一考慮因素
市場上流行著這樣的看法:
「現時應否買樓,得看你買來是投資還是自住。投資,未來樓價向下機會大過向上,現在買不合算;自住就不同,總需有樓住。」
「過去數十年,就算在樓市最高價位入市,事後回顧,仍然覺得便宜」
「有能力買樓的,早買早著,樓價日後會更貴」
強調投資者此刻別買,因為高價買入,而又適逢樓市很可能不久就進入下跌浪,會損手的。我們很有興趣知道,為何自用者可買?難道在相同的外在環境下,他們可避免損手嗎?如果同樣逃不過損手的宿命,為何主張用家入市?要知道,用家對損手的敏感度或抵受能力,是遠高或遠低於投資者的,少少的金錢虧損已令他們痛不欲生。
樓價的長期基本趨勢是大漲小回,「就算在樓市最高價位入市」,最終亦會收復失地,這話沒錯。問題是「事後」要事隔多少年。如果你97年摸頂買了嘉湖山莊,16年後的2013年,你尚欠一、兩成購入價才可見家鄉。人生有多少個16年呀?!
可以選擇,當然選在樓市最低價位而非最高價位入市,錯過今次的低位,就耐心等候下次。最高價位入市,縱使「事後回顧覺得便宜」,這個「事後」,往往要等十年以上,在起初的四、五年,價位動輒已跌30%至40%(還未見底!),實在太傷痛了!如果沒有實力或耐性守,你連這種終於「覺得便宜」的卑微回顧也沒機會享受。
在甚麼時候買樓,時機較能力更重要!香港經濟(樓市)逃不過循環,最合算是在復甦期始初買,最要命是摸頂買。根據過去的紀錄,每一個循環從復甦期始初至繁榮期頂峰,樓價至少升三、四倍;相反地,見頂回落至見底,樓價往往最低限度跌去40%。我們此刻首先要弄清楚樓價是處於循環中哪一期,如果是繁榮期的尾聲,還入市豈不愚蠢?何不忍耐一下,等待在未來的浪底再買?同樣道理,在樓市繁榮期的尾聲,想賣樓的,還不乘高套現,妄想賺盡每一分一毫,豈不同樣愚蠢?
租樓有時較買樓更明智
需要樓宇自住,不是買就是租,但許多人永不考慮租賃,一則他們認為始終須有自置物業,現時不買,他日會更貴,不如現在買;二則他們普遍認為,「租樓交租是代業主供樓,簡直是將錢倒入咸水海!」一定要買樓!
第二種說法缺乏常識和商業盤算。但很奇怪,絕少人挺身而出,指出他們看法的謬誤。天下無免費的午餐,買樓是要付代價的,一旦買樓,一筆資金(就是樓價)從此被長期積壓。對投資性質的買家來說,他所付的代價(樓價)換回租金回報和樓價日後的升/跌幅;對自用性質的買家來說,他所付的代價換回免付租金和樓價日後的升/跌幅。相反地,租客付出租金,但得以將等同樓價數目的那筆資金釋放出來,靈活運用。當買家還是租客化算呢?沒有絕對的答案,關鍵在於他們運用資金謀取回報的能力:若果買家有能力利用所付樓價生產出較租金加樓價升/跌幅更高的金錢回報,那麼該買家應該當租客,當買家收租或免租是虧了;若果租客的理財能力能讓樓價生產出較租金加樓價升/跌幅為高的金錢回報,那麼該租客不做買家而樂於當租客完全正確。這解釋了為甚麼大家樂、麥當奴快餐、各式名牌店和許許多多的商業機構,祇願租賃而不肯買入它們拿來做生意的店舖、辦公室和廠房。
在樓價見頂回落之際買樓,是高價接火棒,若持貨到浪底,損失就是樓價於下跌浪中的跌幅部份(請記著,在過往半個世紀的幾次下跌浪,樓價跌幅一般介乎40%至65%,從來沒見到15%至20%那麼溫和的跌幅);相反地,若聰明地租樓,就可避接高價火棒,從而得以避過樓價於下跌浪中的跌幅部份,屆時自可輕鬆地於谷底接平靚貨。
不難看到,自住買樓不一定永遠正確;租樓居住不是代業主供樓和倒錢入咸水海,更非任何時候均是錯誤。
供求是相對的,供不應求正在改變
政府每次出招,必針對某部份買家。2010年11月的辣招,政府祇向置業後6至24個月內轉手的賣家徵收SSD,針對的是炒家;2012年10月的辣招,是向公司買家及在港置業的非本地永久居民開徵15% BSD,寓禁於徵,意在拒趕佔市場23%份額的推動香港樓價飛升的兩股重要力量;2013年2月22日的加辣招,矛頭直指購買第二套或以上的人士或公司,這些個人或公司以長線投資者為主,而根據過往數據,這些買家佔整體成交量約一半。另一方面,刀鋒亦指向引起更盛炒風及素來乃漏網之魚的工商物業以至車位。
如是這般,政府每次出招,就剪除部份投機性或投資性需求者。2013年2月22日以後迄今,政府又加推了幾次不同形式的加辣招,需求者已經大減;
樓價由供求決定。供求是相對的,縱使供應的絕對量很大,當需求量更大,市場將出現供不應求;相反地,縱使供應的絕對量很小,當需求量更小,市場將出現供過於求。在政府不斷出招下,需求不斷遭受壓縮,住宅樓宇供不應求的情況正日趨弱化。
起樓成本奇高,樓價不會跌?
無論是發展商還是地產代理,他們老愛拿地價及樓宇建築成本高昂為由,不斷溫馨地提醒廣大的準買家,樓價不會跌,最低限度不會大跌。
這種說法對嗎?看來不大對!
根據經濟學的簡單定律,價格祇由供求決定,成本不能決定價格。供過於求,價格自然會跌,極度供過於求,價格更會大跌!準買家及準賣家對此應該有清醒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