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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暴動及縱火案判刑, 郭官以5年為判刑起點, 扣減了3個月, 總刑期監禁4年9個月, 這刑期不算特別重, 我上星期預測是5年。雖然有人在庭上吵鬧罵粗, 對刑期渲洩不滿, 我相信這反應除了憤怒, 還有恐懼。近年挑戰法治上街的人, 可能衝擊慣了, 把這些行為視作理所當然的權利來行使, 寵慣了、寵壞了, 就以為舉起了權利的幡旗, 就無往而不利。到了結帳時, 就接受不來, 到了埋單才去埋怨菜餚太貴, 點甚麼菜是不是應該看自己錢包有多少錢, 是不是要衡量自己是否負擔得起? 現實是殘酷的, 不能一味任意妄為, 置法規不顧, 玩遊戲都有規則。激進的人詬病「和理非非」, 認為和平理性不管用, 非行使武力不可, 這一連串的判刑及駁回的上訴, 正好說明「以武抗暴」的思維是何其荒謬。最荒謬的竟然有人以為違法的行為是不用付出代價, 不用找數的。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 今早起來就答了4宗有關盜竊的電郵, 主要都是店鋪盜竊的, 其中一位涉及盜竊了衣服, 總值$500幾, 他捐了$3000給一間社福機構, 附上收條給我看。雖然這兩年我已取消了先捐錢後解答的條件, 今年以來還是有幾位先捐了錢才寫來的。不論捐不捐, 這些一時動了貪念的人, 都飽受煎熬。除了吃不下、睡不到, 有人會終日眼淚洗面, 鬱鬱不歡。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這些人我倒願意幫下的, 他們充滿悔疚, 沒有抵賴, 只想尋求一個不留案底的機會。我肯花這時間。 暴動縱火案這被告上訴有機會成功嗎? 郭官沒有上載定罪及判刑理據, 我不能評論定罪有沒有上訴空間, 但以判刑而言, 總刑期並無超越一般上訴案例的罰則, 就算刑期上訴成功, 也只會是計算方法的技術問題, 最終也難以低過4年半監禁。我相信「以武抗暴」這種思維會隨着一連串的判刑而消失, 激進式的社會運動會收斂起來。這不是政治打壓的問題, 而是選擇了吃鹹魚就不可埋怨魚是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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