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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如果覆核王患上liticaphobia...
標少
2018年4月4日

今日教大家一種恐懼症, 就係叫liticaphobia, 未入正題, 先打個岔。

如果有樣東西叫普世價值, 而香港人對此趨之若鶩, 請看下這新聞連結: A violent crime, a brutal police response, 有片睇, 在澳洲維多利亞省發生的。我今晚陪老伴看新聞專題, 講的是警察極度(不是過份)使用武力的問題。儘管我偏向同情警察, 不恰當使用武力我都接受不來。如果用普世價值, 七警未必會被控, 被控而定罪也不會坐牢。香港警察, 已屬文明之師。

言歸正傳。

戴耀廷事件繼續發酵, 覆核上腦的阿伯繼續玩覆核遊戲, 他已發展成精神心理的問題, 治療是醫生的事, 法律是法庭的事, 對付這種上了訴訟癮的人, 一係就眾籌集資供佢讀書, 栽培佢做律師, 成才之後可以日日上庭訟辯到夠, 夠至厭, 厭到嘔, 咁佢以後聽到法庭兩個字, 就會焦燥惶恐, 所謂liticaphobiaBingo. 但鍾意上庭未必鍾意讀書, 否則案底纍纍的慣犯一早變晒律師。所以, 還是打開第二個錦囊, 由律政司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27 , 向法庭申請把他列為「無理纏擾訴訟人」(vexatious litigant), 以後要申請司法覆核, 先要問准大老爺, 才可入紙。香港人活得不快樂, 精神心理有問題的人多, 上了訴訟癮的人也特別多, 司法機構應該向市民提供臨床心理學家, 先把第一關, 甄別那些需要精神心理輔導而不需要訴訟的人。

據明報講, 阿伯聲稱申請司法覆核是「希望將事件帶入司法程序,讓各方不要再評論事件」(連結在此:【言論風波】長洲覆核王入稟 指林鄭譴責戴耀廷違憲), sub judice咁話囉, 阿伯都黐筋嘅, 政府就不便評論, 其他人卻暢所欲言, 點會受到規管。Jury trial就話驚影響jury, 你睇下香港人對啲案, 成日都老實不客氣咁一齊審架喇。阿伯, 咪再浪費司法資源, 收皮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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