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定義
究竟「神是誰」?或者將問題反問,究竟「誰是神」?
通常「神」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力量」,祂「全知」(無所不知)、「全能」(無所不能)、「全在」(無所不在)、「全善」(無惡至善)和「全美」(無限完美)。
「神的定義」實在是一個「矛盾」,因為「神」並不是由人去定性的,如果「神」存在的話,萬有都是祂創造的,那麼受時空、智慧和能力限制的人,又怎樣可以理解無限的神?將神放在一個固定的定義框架內呢?
神的本質
神就是神,神的存在與本質,並不取決於人的定義;因為有限的人沒有方法可以完全理解無限的神,所以我們只能依賴神自己的話語,即是聖經,去了解祂的片面:
· 神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3:14-15);
· 神只有一位,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哥林多前書8:4);
· 祂無所不能——神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祂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示錄1:8);
· 祂無所不知——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翰一書3 :20);
· 祂無所不在——神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言15 :3);
· 祂是至高掌權者——神的主權和旨意創造了萬物(啟示錄4:11);
· 祂是全然慈愛和信實——神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詩 篇100:5);
· 祂是深不可測——神有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不能測量(羅馬書11:33);和
· 祂是永恒不變的(瑪拉基書3:6)。
神是否存在?
當然有很多人會質疑神的存在,對於不相信有神的人來說,宗教是迷信和一廂情願的想法,至於「神是否存在?」這一個命題,一般人有以下四個可能的答案:
· 神存在!
· 神並不存在!
· 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和
· 相信神存在,祂便存在;不相信神存在,祂便不存在!
但是如果想深一層的話,神的存在並不決定於「人是否知道」或者「人是否相信」,因為神存在的話,祂便存在;神不存在的話,祂便不存在;這並非取決於人知道否,或者相信否!因此「神是否存在?」的問題,只有兩個可能性:
· 神存在!或
· 神並不存在!
究竟「神存在」和「神並不存在」對人生有甚麼分別呢?實在有很大的區別!現試列舉差別如下:
如下:
如果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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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神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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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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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可能甚麼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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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主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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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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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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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造神(人幻想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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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對人有一個計劃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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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沒有計劃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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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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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沒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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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事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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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事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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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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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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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義、道德、善惡和天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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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情義、道德、善惡和天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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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是神啟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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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沒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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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未來有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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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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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天堂和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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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天堂和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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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世界真實存在,而世界有計劃和方向、秩序、有標準, 人世間亦有情、仁義、道德和天理存在,那麼「神存在」比「 神並不存在」的可能性高。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