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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6)![]() 王文彥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2013年7月19日
施永青的無為而治(6) (原文發表於2004年3月25日)
做領導人,便有領導人的責任。制定國家或企業的發展方向及配套的戰略性政策、負責主要統治或管理決策和委任高層管理人員(特別是最高層的)從來是國家或企業最高領導人最重要的權力和責任,任何一個領導人都不輕於假手他人(除非他是一個昏君、二世祖、無責任感者或弱智者)。假手他人有誤,輕則國家或企業元氣大傷,重則亡國亡企業。
就施先生上述所言所為,已可長篇累贅月旦一番,暫且不贅,祇談關閉分行及對下屬祇供意見,不給指示二事。公司最高領導人最要緊的就是領航,領導公司上下多做正確之大事,少做錯事。錯事有時難避,最好祇犯小錯,故此要做好措施預防下屬犯彌天大錯,並制止下屬繼續犯大錯,在公司困難的時候更要如此,因為時間有限,金錢有限。既知市場逆轉,不足以支持過往盲目擴展而現時顯得過多的分行,就應制定削減的標準,要求下面執行。不這樣做,而將關閉與否的決定權交與分區經理,已是失策,更要命的是部份經理由於判斷錯誤,應關的分行不肯關,我們的施先生明知而不去制止下屬所犯的大錯,反而「瀟洒」地要借助市場(實質是重大金錢及士氣的代價)去糾正他們。萬一限於領悟力或情意結,該等分區經理無視市場教訓而一意孤行,你說怎辦!這不是一個公司最高領導人對下屬,對股東,更不是對公司長遠利益的負責態度!民主及權力下放是不該這樣去體現的。 ~待續~ E-mail : dennywongmy@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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