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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人 2013-07-20 10:01:23
只要揾個小學六年级學生上網查省、市委官職和省長、市長官職那個大就知道啦!  簡述如下:

省委書記,從中共十二大起(1982),中國共產黨的一個省的委員會的一號人物的稱謂,省的第一領導人,為三級官(是正部長級)。完全的說法是:中國共產黨某某省委員會書記。如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員會書記.此前,有一段時間,稱省委第一書記,那時,省委書記就不是一號人物。那時,一個省委員會的領導人,依序為:第一書記,第二書記(有時還有第三書記),書記(可能有若干個),副書記(若干人)。一個省的省長現在均為該省中國共產黨的委員會的排在第一位的副書記。省長是省政府的一號人物,是省的第二領導人。

 

省長(Governor)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省的行政機關的第一號人物。完全的說法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長,為三級官(是正部長級)。省長是省政府的第一位領導人,是該省的第二領導人。省的第一領導人為省委書記。現在,省長都是該省中國共產黨的委員會的排在第一位的副書記。“省委副書記、省長某某某”,是媒體上經常出現的說法。

省長這一名稱自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出現。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省的行政長官。初稱民政長。民國三年(1914),袁世凱改為巡按使。五年袁世凱死後,北洋政府改為省長。由於軍閥專橫,省長號為民政長官,實權有限。國民黨統治時期,改省長為省主席。


這情况就似去拜訪一家大企業,省委或市委就是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省長或市長就是總經理。先拜省委或市委是正常和應該之事,何錯之有?  怎樣昭然若揭

至於梁振英是不是共產黨員,對香港發展實際無關宏旨


沒有詳細了解某事而發文政擊他人之人是地地道道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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